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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至4月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南靖县委开展巡视,并于2023年7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南靖县委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优化南靖政治生态、助推南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7月11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7月17日,县委再次召开覆盖全县处级领导干部,各镇(园)、土楼管委会、县直各单位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7月20日,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十组<关于巡视南靖县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细化措施》,针对巡视指出的4大方面59个具体问题,制定出188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责任全面分解落实到15名县处级领导和17个县直牵头单位,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动真碰硬、狠抓整改。县委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四项工作机制,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在三个月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8次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整改动态,统筹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巡视整改办公室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逐项查缺补漏,严防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节点、倒逼进度、持续攻坚,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是严督实导、跟踪问效。县委建立以县委巡改办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牵头的日常督导工作专班,深入各责任单位开展督导工作,并建立台账、定期对账、核实销账,推动形成有序衔接、环环相扣的“督查—整改—再督查”闭环管理链条,确保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四是建章立制、巩固质效。县委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集中解决巡视反馈问题的基础上,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对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巡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了78项制度和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杜绝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县委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最有力的行动,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有力推动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带头认领问题。牵头对省委巡视反馈的4大方面59个问题进行梳理和分解,制定形成188项整改任务,并主动领办11个问题整改。同时,带头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摆自身不足,带动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认真部署推动。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8次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整改全过程跟踪到位、一抓到底。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掌握最新整改进展情况,并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催办、提醒和约谈;对推诿扯皮、多次督促仍然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县政府网站、南靖新闻网未在首屏首页开设‘新思想’‘党的二十大’专栏”的问题。

(1)在县政府官网、南靖新闻网首屏首页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2023以来,围绕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等,累计发布文章58篇,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33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25篇。

(2)于8月7日、8月14日分别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和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南靖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信息采编、审核与发布工作水平。

2.针对“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扎实”的问题。

(3)督促相关县处级领导干部立行立改,再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并结合自身学习情况,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4)于8月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性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并要求每个县处级领导干部自我查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借助开展谈心谈话的机会,相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作了深刻剖析和检讨。

3.针对“县委未联系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三坊七巷等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5)于7月20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听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报告。8月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29日,举办2023年南靖县文物保护与管理、非遗保护传承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学习土楼保护法律法规、土楼文保工程管理等业务知识,积极借鉴福州三坊七巷等地文物保护开发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土楼保护利用工作管理水平。

(6)常态化开展文保单位安全巡查,持续做好文化遗产保护,2023年以来,共开展文物安全巡查42次,目前绳庆楼修缮工程、春贵楼修缮工程已全部完工。

4.针对“县政府对违规在怀远楼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的项目,未及时予以制止”的问题。

(7)已采取措施制止方圆里楠木梦幻森林公园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并完成对山体开发裸露部分的复绿工作。积极协助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报批手续,现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正在完善可研报告。由土楼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村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再出现项目未批先建行为。

(8)强化文物保护意识,组织召开2023年南靖县文物安全工作会议暨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会议,向各镇、土楼管委会颁发了《2023年南靖县文物保护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开展了文保工程管理六项规定宣传、文物安全宣传等活动,切实做好做实文物保护工作。2023年来,共开展文物安全巡查42次、文保巡查29次。同时,于7月29日-8月3日举办“南靖海丝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高阶培训班,邀请9位国内外领域专家进行授课,有效提高干部职工文物保护意识和文物保护能力。

(9)完成涉及国保怀远楼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审工作,并通过省文物局审批同意。同时,成立土楼景区建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土楼景区建筑建设管理,统筹景区建设需要,明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建设手续完善、合法合规。

5.针对“县委在挖掘梳理、弘扬运用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到南靖调研这一宝贵思想财富还不到位”的问题。

(10)已完成习近平总书记1996、1999年两次到南靖调研相关图文资料的搜集工作,并形成相关情况报告。

(11)加快推进《南靖年鉴·2023》和习近平在南靖专记的编辑整理工作,力促尽快进入送审和书刊号申请阶段。同时,进一步加快相关文稿编撰,争取早日出版。

(12)于8月9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996、1999年两次来靖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8月1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党委(党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1996、1999年两次来靖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联系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9月21日,结合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重走习近平总书记2次来靖调研点,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汲取奋进力量。

6.针对“未能守好擦亮生态优等生品牌,对畜禽养殖、‘小散乱污’等污染问题持续治理不力”的问题。

(13)制定印发《南靖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在全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的动态跟踪,截至目前,共排查4319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07份,发现重点区域养殖问题11个、超规划养殖问题4个、未规范处理养殖粪污问题49个,均已完成整改。同时,针对持续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启动规划存栏数缩减措施,共有103家养猪场、36家养禽场被缩减存栏量,并全面完成市级督导帮扶反馈的77个问题整改工作。

(14)持续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共整治44家,其中19家已安装环保设施并通过验收,已列入可继续生产名单,将定期开展水质检测;21家已关停或转产;4家因未安装环保设施,给予断电处理。

(15)丰田、山城工业园区污水原计划通过农村污水PPP项目第四期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进行收集处理,并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初步设计方案,但因上级政策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启动实施,现已决定将南靖第二污水处理厂从农村污水PPP项目中进行甩项处理,重新立项,并由县城投公司为业主单位,授予其特许经营权。

(16)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高新园污水管网修复提升工程建设,将7.3公里存在缺陷的污水管网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目前已完成靖东路、院埔路等管道修复,预计2023年11月底完工;将12.6公里雨污管网纳入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高新园片)基础设施及园区配套项目(一期)专项债项目进行修复,目前已基本完成设计;加快对剩余21.6公里雨污管网进行排查检测,预计2023年12月底完成。

(17)督促前三批农村污水PPP项目所涉及的10个镇58个行政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在建58个村庄子项目所涉及的52座污水处理站和龙山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投用。

(18)通过安排专人调阅省环保监控平台数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查等措施,及时掌握水电站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情况,并采取一周两告知、一月一通报的方式,督促生态下泄流量不合格水电站限期整改。2023年来,我县水电站执行生态最小下泄流量全部达标合格。

(19)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扎实抓好项目备案工作,2023年来共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09件。同时,认真落实上级工业准入要求,邀请专家对3家机械制造企业新上项目进行产业政策评审,并全部顺利通过。

7.针对“产业层次总体不高,高耗能企业较多,节能降碳技改投入少”的问题。

(20)深入开展“百名干部挂百企”益企服务专项行动,压紧压实32名处级领导、96名科级干部挂钩248家企业责任,实现每季度走访全覆盖。2023年1-9月,四大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90.3亿元,占全县规模工业产值的60.5%,呈上升趋势。2023年来,共兑现工信领域惠企资金1670.99万元,惠及企业89家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7家,其中豪士(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省级龙头培育企业。

(21)鼓励高耗能企业持续加大技改投入,扎实抓好非高耗能企业上规工作。2023年来,共实施高耗能企业技改项目2个,完成投资1158万元;新增新上非高耗能规模工业企业28家。2022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12.9%,2023年上半年规模工业等价能耗同比下降26.5%,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下降13.8%,呈下降趋势,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22)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号令)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排查拟建项目,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同时,针对矿热炉冶炼锰硅合金及陶瓷建业等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效水平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开展现场专项节能监察,2023年3家被监察企业均符合标准要求。

8.针对“用地紧张与土地批而未供、闲置、低效问题并存”的问题。

(23)成立工作专班,大力引导工业“进区入园”,已在靖城工业园区、丰田工业园区合理规划工业用地,计划新增工业用地309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663亩,并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新增补充耕地指标377亩,为项目占用耕地指标落实占补平衡提供有力支持。截止2023年10月,已获批11个批次12宗用地1001亩,有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24)健全完善存量土地处置工作机制,逐宗梳理批而未供土地信息,核查征地情况,分析成因,形成可处置地块清单,一宗一策制定处置措施。积极发挥政策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2023年已引导4宗工业项目落位我县批而未供地块,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68亩、处置率23.5%,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20%年度处置任务。

(25)坚持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处置,2023年来共处置闲置土地170亩、处置率20.6%,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20%年度处置任务。其中,通过主动对接项目业主,积极做好服务促开工,推动处置闲置土地157亩。通过对实在难以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收回盘活,推动处置闲置土地13亩。

9.针对“招商引资质效不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较低”的问题。

(26)严格招商考评和项目准入审核,印发《南靖县招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建立招商项目库,健全完善项目洽谈机制、落地服务专班机制、规范约束机制等,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际效益、带动产业发展情况等要素的论证。同时,根据《漳州市存量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和结果运用实施方案》(漳委办发〔2022〕6号),积极对规模工业企业进行亩均效益评价,并按照年度评价结果落实县级配套惠企资金。目前已把万利(中国)有限公司评定为B类企业,下阶段将严格落实“亩均论英雄”结果运用,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强化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27)持续深化“一把手”招商、驻点招商,重点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台湾等地区的对接合作,2023年来县党政主要领导共带队到北京、香港、浙江等地开展招商考察12场次,对接洽谈项目42个。印发《南靖县常态化驻点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每年派驻3名专业招商人员前往珠三角等地开展重点产业链招商工作。2023年1-9月,完成新签约二产、三产项目53个,总投资47.67亿元(其中重大项目10个、科技型项目5个);新开工项目51个,新竣工投产项目52个。

10.针对“对老区苏区政策优势研究运用不深入,策划项目争取资金能力还不高”的问题。

(28)强化老区苏区政策研究运用,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县财政安排600万元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门解决项目策划包装资金缺口问题,为争取更多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提供有力保障。

(29)建立健全南靖县老区苏区政策争取资金考核办法,积极用好用活中央和省市各类扶持老区苏区发展政策,2023年1-9月全县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6.32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6.05亿元的104%,并初步梳理2024年拟上报中央新增投资项目10个,总投资21.65亿元,计划申请中央投资9.4亿元。同时,持续加大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教育提升工程、农村公路等老区苏区项目的推进力度,加快补齐城乡民生短板。

11.针对“侨台优势未有效发挥,台资大项目招引成效还不明显”的问题。

(30)召开县委对台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全县对台工作。同时,先后举办南靖县深化靖台融合发展“十个一”活动专题会、台商座谈会等活动,印发《关于调整县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县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2023年对台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加快推进靖台各领域融合发展。

(31)省委巡视以来,全县共举办13场涉台交流活动。同时,全面摸排南靖对台资源,积极邀请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南靖籍宗亲萧万长担任南靖县台商联谊会荣誉会长,促进靖台深度融合发展。

(32)大力整合云水谣、田中赋、坎下村等土楼沿线对台资源,编撰《南靖云水谣·田中赋土楼群申报“省级对台交流基地”可行性论证及发展规划》,并积极邀请国台办和省台港澳办领导前来调研。同时,深入挖掘对台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筛选“简大狮纪念馆”申报省爱国教育基地。

(33)积极申报“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征集102个企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台湾青年进行招聘,共吸引17名台湾青年来靖参与“扬帆计划”实习实训。

(34)持续加大对台经贸交流和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前往苏州、湖州、嘉兴开展招商推介,拜访考察苏州中新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

(35)加快推进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申请4000万元专项债建成园区二期自来水项目;计划投资9亿元,实施标准厂房、园区道路等工程建设,目前标准厂房主体结构建设已完工。同时,积极推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兰花)产业园14家台资企业扩大生产,新增投资2800万元,并新引进台资农业企业5家。

(36)持续深化“百名干部挂百企”和“我为台胞办实事”活动,定期研究解决台商台企反映诉求,协调中国人民银行为10名台商台胞办理金融信用证书。

12.针对“农业大而不强、产品多而不优,农业产业链条短、品牌影响力弱,农业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37)切实加强对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帮扶工作,动态摸排龙头企业贷款需求和融资困难情况,目前已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5个,着力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名特优新认定和“二品”认证,2023年已完成新认证有机食品2个、绿色食品4个。

(38)强化农民技能培训,2023年来已举办3期培训班,有效提升广大农民就业创业和致富增收能力。同时,通过发放惠农补助资金、发展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等措施,努力促进农民增收。截至目前,共发放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38.6万元,扶持企业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54万元、补助5.4万户;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1万元,共补助23981.15亩、惠及8101户。2023年1-9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53元、增幅7.3%,全市排名第4。

(39)充分发挥全县36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往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方向发展,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目前仅金线莲产业,全县就拥有生产单位44家,其中企业32家、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7家,全产业链产值超20亿元。

(40)坚持“走出去”营销策略,先后组织8家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第十六届海峡两岸农产品采购订货会、第九届海峡(漳州)茶会等各类展销平台,并在“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上宣传推介南靖金线莲、麻笋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不断提高南靖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1)大力推行商品林集约经营、林下经济等多种经营模式,引导4个家庭林场申报2023年度星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单位。同时,印发《南靖县2023年林下经济项目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争取省级补助资金92万元,指导22家企业或个人申报2023年度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已登记入库。

(42)坚持“以二产促一产带三产”的发展思路,印发《南靖县2023年度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南靖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379万元用于补助笋竹企业技改升级,着力延伸笋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同时,坚持以点带面,指导书洋镇成功申报福建省森林康养小镇,3家企业入选市级森林人家,进一步助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13.针对“‘土特产’文章谋划不足,缺少对各村因地制宜规划产业布局的统筹指导”的问题。

(43)坚持分类施策,立足各村资源禀赋,重点培育推动6个规模较大、集聚效应明显、品牌特色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主导产业达到市级标准。截至目前,我县已有30个市级、9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力争2023年年底前再新增6个市级、1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

(44)依托福建葛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福建南靖金线莲科技小院,积极搭建起“政产学研用”平台,为推动南靖金线莲产业发展、带动种养户素质提升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9月,南靖金线莲成功入选福建省首批“福农优品”榜单。

(45)深入实施南靖兰花品牌营销战略,鼓励支持兰花企业或花农参加省内外大型花事盛会,积极组织南靖县梧桐兰花有限公司等到云南省玉溪市参加2023首届兔耳兰展览会,并拟定于2023年11月21日-25日举办第三十届中国(南靖)兰花博览会,进一步推动兰花产业做大做强。

(46)加强生态果园建设指导,建立山城、龙山、奎洋、丰田等4个优质水果标准化示范基地,并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水果标准化生产、采后商品化处理等技术,不断提升南靖水果品质和整体效益。

(47)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厅,推动南靖成为省级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县,金线莲、巴戟天、绞股蓝等3个中药材品种入选省“福九味”产业集群,并获得“福九味”产业集群扶持资金1500万元。

(48)南靖县正以创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契机,持续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创建指标,确保早日列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县。

14.针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带动效应不明显”的问题。

(49)制定实施《南靖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全力推进1个乡村振兴重点乡镇、15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并谋划试点示范村项目60个、计划投资4979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2个,投资额占比增加50.7个百分点,现已完成投资6361.5万元,竣工项目31个、完工率51.67%。同时,结合南靖产业发展实际,积极谋划新一轮的试点示范村建设项目,制定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确保试点示范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占比不低于60%以上。

(50)大力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公司+农户”和“公司+合作社”等模式,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与双明村、尚寨村等村集体紧密联结在一起,力争2023年年底前再新增6个市级、1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带动村集体经济稳步提升。充分依托土楼资源,深入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引导土楼景区各村打造特色旅游品牌,现已创建2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8个福建省乡村旅游村、4个福建省“金牌旅游村”。

(51)坚持“一村一策”,深入开展南靖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工作,成功向上争取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500万元。同时,按照“县级统一经营、村级集体受益”思路,将全部扶持资金统一打包、集中使用,与县旅投集团合作共同运营,促进村财增收,预计2023年10个试点村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不少于3.3万元。

15.针对“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能力还不强”的问题。

(52)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组织全县村主干参加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并于9月26日-27日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赴泉州、厦门开展现场教学培训,有效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能力。

(53)健全完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制定印发《2023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作为清单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组织工作考评细则,新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子项目,设置考评分值14分。

(54)印发《南靖县2023-2025年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明细表》,重点指导产业收入低于5万元以下的42个村,逐村制定2023-2025年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大棚蔬菜、红色旅游、文旅融合、店面租赁等产业,不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预计到2025年村均可增加村财收入10余万元。

(55)制定《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并向上争取补助资金500万元,县财政配套100万元,再将扶持资金统一打包给县旅投集团,投资建设商业综合体、停车场等项目,不断增加试点村村财收入。向上争取补助资金600万元,重点支持龙山镇南坪村、奎洋镇仙岭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以及梅林镇科岭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着力增强村集体自我造血和服务群众能力。

16.针对“土楼景区基础设施较薄弱、新业态开发不足,文旅经济融合发展还不强”的问题。

(56)加快推进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省道S318书洋镇田中村至南靖土楼旅游接待中心改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700万元,已完成主体工程;县道梅书线(梅林镇至书洋镇)改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3921.66万元,计划于2024年春节前实现主线全线贯通;福建土楼(南靖)景区旅游主干道提升工程(白改黑)累计完成投资11450万元,已基本实现通车;云水谣商业综合体(土楼文创产品交流中心)及生态停车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50万元。同时,依托智慧南靖APP,深入推进智慧旅游板块开发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进一步提升景区旅游品质。

(57)积极拓展夜间旅游新业态,不断丰富景区夜游、夜秀、夜娱场景,先后推出“土楼光影音乐秀”、“土楼娶亲”非遗表演等夜秀活动,进一步打响“夜游云水谣”品牌IP,做旺景区夜间经济。截至目前,已举办6场音乐秀、53场“土楼娶亲”非遗表演,深受广大游客好评。

(58)结合“福建土楼(南靖)申遗成功15周年系列活动暨南靖县文旅经济发展大会”、七夕情人节、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大主题活动营销力度,积极举办土楼美食节、“以爱之名·南靖土楼与你”主题打卡、红领巾先锋营实践团、教师节全国范围内教师免票入园等各类营销活动,有力提升景区流量和营业收入。2023年1-9月,土楼景区共接待游客295.83万人次,同比增长38.55%;实现旅游收入20.73亿元,同比增长21.84%,门票收入2.01亿元,同比增长38.76%。

(59)依托世遗土楼和南靖特色生态资源优势,持续深化“旅游+”、“+旅游”模式,成功举办“中国旅游日”暨南靖全域旅游讲解大赛、海峡两岸气排球邀请赛、土楼星空摄影团队采风等文旅赛事,并积极参加第十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第十三届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等文旅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福建土楼·五福南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以土楼旅游为媒介,串联全县工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等本土特色资源,进一步挖掘产业融合发展潜力,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17.针对“粮食安全根基未夯实”的问题。

(60)印发《南靖县鼓励种粮明白纸》,通过县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种粮补贴政策,有效激发农户种粮积极性。2023年来,共发放种粮补贴51万元,涉及农户8101户,总面积约2.39万亩;发放耕地地力补贴1854.25万元,涉及农户53754户,总面积约21.73万亩。

(61)印发《南靖县果茶园套种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方案》,认真指导各乡镇推广“稻菜轮作”、“果园套种”等技术模式,进一步提升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

(62)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2023年共立项高标准建设农田项目6个、面积1.2万亩。同时,下发通知督促各镇认真做好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明确项目建设范围必须在实际种粮地块,进一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63)制定违法图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督导组下沉实地推动整改工作,力促存量图斑早日整改到位,目前共整改违法占用耕地图斑273.22亩。同时,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营造良好和谐的整治氛围。

(64)深入学习《南靖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坚决把握好粮食储备存储、购销轮换等关键环节,推动储粮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细落实。同时,加快办理九美中心粮库扩建项目开工等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投用。

18.针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的问题。

(65)积极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工作,印发《关于新增隐性债务还款计划的报告》,倒排时间、逐步消化,争取早日还清。

(66)成立盘活土地专班小组,全面梳理盘活园区闲置土地,目前已通过招商引资,成功盘活台兴二期、中钜工贸、科力电机等三宗共计120亩土地,并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建设、早日投产见效,进一步提升园区发展后劲和造血功能,切实增强偿债能力。

(67)坚持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印发《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县债务管理,并通过每月定期检查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坚决防止违规举债、盲目举债、过度举债。

19.针对“未落实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规定”的问题。

(68)根据省委、市委出台的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文件,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在党内通报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的文件。

(69)及时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并做好定期通报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20.针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短板,小学思政教师缺编较多”的问题。

(70)加快补齐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短板,初步拟定2024年招聘专职小学思政教师两名,待省招聘文件下发后执行。

(71)推动36名具备小学思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转任专职思政课教学,并完成相应的转岗专项培训,有效提升全县小学思政教育水平。

21.针对“县政府官网仍能搜索到被查处人员的调研信息”的问题。

(72)加强对县政府官网信息的日常巡检和季度普查,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季度普查。针对违法违纪人员的相关信息,属于本级政府栏目的信息,已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属于上级所属权限的信息,已向上反馈沟通。

(73)严格落实《漳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南靖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三审三校”措施,切实把好信息公开审核的各个“关口”,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及时、准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22.针对“县委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不够到位”问题。

(74)县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授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组织全县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及时更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48份,进一步夯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四个亲自”的职责,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75)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并对9个乡镇、土楼党工委和35个县直单位、3个县属国企党组、32所公办学校开展重点检查和委托检查,其中,重点检查累计梳理问题188项、委托检查累计梳理问题341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76)县委常委会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县委主要领导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话。2023年来,共开展集体谈话1次,个别谈话8批次50人。

(77)修订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内容融入其中,确保制度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

23.针对“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有漏洞”问题。

(78)县委主要领导及时对5名违纪的“一把手”进行约谈,并坚持举一反三,对2021年7月换届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县管正职干部开展约谈,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9)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每月梳理下级“一把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推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及违规违纪的情况,由县委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切实运用好约谈提醒利器,推进问题真查真改、改出实效。

(80)参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南靖县加强对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并经常性对下级“一把手”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24.针对“个别班子成员顶风违纪”问题。

(81)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已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其中2名还受到调整岗位处理。

(82)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开展相关学习会议110场次,参加学习3410人次。

(83)分别召开政法系统案件通报专题会和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通报黄勇辉案件及追责问责等有关情况,通过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84)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进一步执行好党内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45批次、773人次。

(85)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构)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同级监督力度,目前累计参加监督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794次,同时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先后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集体约谈、谈话提醒等共计426人次,有效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5.针对“正风肃纪不严”问题。

(86)加强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干预招投标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签订《拒绝赌博酒驾醉驾承诺书》7720份。

(87)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赌博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3年来,通过自查梳理,已查处涉赌博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12名,坚决遏制涉赌博酒驾醉驾突出问题。

(88)制定印发《南靖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规定》《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大招投标领域监管力度,促进招投标更加规范、公正、透明。

(89)持续深入开展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监督,严查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目前,已对涉及工程领域监管不力、干预工程招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8人进行问责处理;综合分析研判有关事实和情节,对27名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失信人员19人,暂未发现新的涉嫌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线索。

(90)先后召开两次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借助通报典型问题案例,以及以案说纪、廉洁自律大讨论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

26.针对“县委未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问题。

(91)2023年来,县委常委会先后7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十四届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和十二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县级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以及上半年县委巡察工作情况。

(92)2023年来,县委常委会先后5次传达学习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关于巩固深化十九届中央巡视福建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的九条措施》《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40个县(市区)情况的分析报告》等文件贯彻落实意见,并于7月17日制定印发《中共南靖县委2023年巡察工作计划》,有力推进全县巡察工作。

27.针对“巡察发现问题不够精准,问题线索成案率不高”问题。

(93)制定《南靖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及时更新人才库,并召开巡察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巡察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强化巡察工作人才保障。

(94)结合开展专项巡察,形成县总医院、中医院工程项目建设采购领域问题专题报告、金山镇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报告,共发现23个问题,有力推动共性问题解决,进一步增强巡察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95)制定并严格执行《南靖县委巡察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机制(试行)》《关于完善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操作规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成果共享运用的规定(试行)》等,进一步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

28.针对“政治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96)制定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监督,2023年来共开展监督47次,发现问题11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来已有5人因治理污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不力等被问责处理,有效提升监督检查质效。

(97)印发《关于开展政治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对2022年“一季一主题”政治监督、“点题整治”以及2023年第一、二季度“一域一题”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5次“回头看”监督,共发现问题19个,均已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

(98)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一月一会商”机制,全面贯通纪委专责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执法力度。8月30日以来共召开2次会商会,督促整改畜禽养殖污染、工业污染、“小散乱污”等问题17个。

(99)结合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市委“一线看作风,多维识干部”活动,聚焦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生态治理、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2023年来已查处涉干部作风问题10人,有力发现和整治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五不”作风问题。

29.针对“日常监督不够细实”问题。

(100)制定《关于加强案件质量内控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强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跟踪督办,并根据《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规定的线索处置要求,持续督促有关承办单位执行好“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6个月后无实质进展的,承办部门应当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有关规定,同时加快核查处理建议,有效削减存量。

(101)以政治能力建设为主题,聚焦主责主业,2023年来共举办4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02)制定实施《南靖县纪委监委关于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室组镇”工作机制,构建片区协作机制,形成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合力,联动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30.针对“专项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103)督促县民政局、公安局等九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推进机制,定期联合会商督查,及时发现补充完善困难群众台账,2023年来通过“回头看”共查究增补19人,其中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纳入救助保障,1名户籍为龙岩市永定区的儿童已于2023年5月移交上级民政部门处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进一步强化镇村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23年来县镇两级共组织培训439人次,有效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04)成立南靖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制定《南靖县教育局“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回头看”督查2次,督促关停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的机构1家,并召开全县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压实监管职责。

(105)组织召开“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会,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整治和监管责任,推动“点题整治”有序推进。

(106)制定《关于开展点题整治专项监督检查的方案》,督促“点题整治”项目牵头单位严格履行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并指派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序时完成整治任务。

(107)督促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即时开展嵌入监督,着力发现落实整治责任不深不细、不严不实等作风问题,推动“点题整治”取得实效。

31.针对“基层监督缺少力度”问题。

(108)组织对2020年以来受理的“三资”领域检控类信访举报进行“回头看”,扎实开展带信下访和复核复查,重点核实实名举报件和重复信访件,目前已立案9件,其中留置1人,追回资金30万元。

(109)积极推进“窗口”前移,深入开展“四访”“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结合专项督查,共开展3期信访宣传周活动,“入户走访”684人次,发现问题线索5条,有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110)制定并严格执行《南靖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度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建立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等“四单”工作台账,目前已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三资”管理问题交办单6份,查处涉“三资”领域监管不力、贪污侵占等问题6人,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三资”领域机制文件10份。

(111)制定并落实“四定一督”、“三员”廉情监督等机制,全面发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和“一村一码”作用,目前已公开项目资金、村务、党务、“三资”等方面信息4242条,其中“三资”方面信息749条。

(112)制定《南靖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强基促稳”专项活动方案》,开展“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积极完善提级办信、实名反馈等措施,并举办3期信访业务培训,进一步压实首办责任制,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

32.针对“2017-2018年实施的5个PPP项目超期建设”问题。

(113)组织对巡视反馈的5个PPP项目未按期投入运营问题进行核实,查明教育设施改造新建一期工程、医疗卫生基础设施2个项目是采用存量PPP模式向银行贷款,来解决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不同于传统的PPP模式,且均已投入运营。针对其他3个超期的PPP项目,分别建立分管副县长牵头、各相关单位及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抓落实的项目工作专班业务联络群,实时跟踪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在建子项目所涉及的污水处理站和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投用;县道马山线已建成通车,县道梅书线已完成总投资的60%,力争在2024年12月底前全线完工;S318线(联十四线)已进场施工,力争在2025年6月底前全线完工。

(114)成立调查组,全面核实巡视反馈的标后监管不力、虚假考核等问题,查明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一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道梅书线和马山线改造、S318(联十四线)道路建设等4个PPP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相关问题,已对县交通运输局建管股股长蔡琰豪进行谈话提醒处理,对时任县交通运输局建管股股长叶植生进行批评教育处理;拟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教育设施改造新建一期、医疗卫生基础设施PPP项目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予以了结。

(115)严格按照PPP合同约定及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履行好各自职责,统筹抓好项目审核、工程验收、运营维护等工作。

(116)强化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抓好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定《南靖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加强对县道梅书线改造、S318(联十四线)道路建设等2个在建PPP项目的行业监管,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检测频率,对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

33.针对“2022年共有7个施工项目违规设置业绩准入或加分条件”问题。

(117)组织对7个施工项目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业绩准入等问题进行审查,目前已基本完成该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待进一步核查后再对其余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县公安局对上述7个项目进行调查后,均未发现串通招投标的情况。

(118)开展全县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上级专家为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授课,进一步提升对项目招投标文件的审核把关能力。制定《南靖县实行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实现“不见面”开标常态化,促进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119)制定完善《工程项目办理交易流程》《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应当遵守的场内规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严肃各个环节纪律。同时,严格执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依法及时公布招标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来,招标项目的电子保函应用率达到100%。

(120)全面聚焦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8个方面整治内容,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问责处理工程监管不力问题8人次,并对县住建局下发纪检检查建议书1份。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堵塞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34.针对“2020-2022年非公开招标的小额施工项目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

(121)略。

(12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通知》《南靖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规定》等文件,督促政府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树立依法采购意识,促进全县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规范化。

(123)全面梳理小额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问题高发点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南靖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规定》《南靖县“三资”监管“三个监管中心”规范化运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小额工程的监管。同时,向全县各采购主体发放小额工程项目采购规范,切实做好小额工程项目的内控和管理。

(124)结合日常业务开展,制定《全县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方案》,并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培训,重点对采购流程、采购预算、采购内控等内容进行讲解,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法依规采购,切实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

35.针对“县住建局在湖心岛音乐喷泉修复工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问题。

(125)成立调查组,对湖心岛音乐喷泉修复工程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出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126)已基本完成湖心岛音乐喷泉修复工程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拟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6.针对“为完成考核要求虚列工程进度款”问题。

(127)印发《关于夯实上报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数据的通知》,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核实数据,杜绝弄虚作假,确保上报项目支出数据真实有效。县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正在对该问题进行核实,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128)印发《关于加快历年专项债券沉淀资金支出的工作提示函》,并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及沉淀情况进行了3次月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37.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129)副县长简伟翔、原副县长刘升蔚已由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县纪委监委于2023年7月25日给予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简天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2023年6月20日给予金山镇党委书记陈东山党内警告处分;于2023年7月26日给予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常委、三级调研员王荣溪诫勉处理;于2023年5月30日分别责令梅林镇党委书记沈子超、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庄昌华作出书面检查。

(130)修订完善《加强对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截至目前,县委主要领导已约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梳理的13名人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31)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进行严查快办,2023年来,已查处5人。

(132)将“违规接受宴请”纳入“一县一清单”专项整治内容,并紧盯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来,共开展检查12次,覆盖全县36个单位及场所,督促整改问题27个。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开展常态化督查,2023年来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32条,督促整改问题9个。

(133)持续加强对广大领导干部职工的廉洁警示教育,2023年来在南靖县廉洁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学习61批2137人次,依托“南靖之窗”等公众号转发学习反面典型案例11条次,并于中秋、国庆节前下发一期两起两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同时,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参会干部103人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8.针对“县委常委会民主决策氛围不够浓”的问题。

(134)巡视整改以来,针对涉及决策类、研究类的议题,均要求相关县领导和有关单位进行发言,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135)8月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暨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水平。

39.针对“县政府党组对会议记录管理重视不够、审核不严”的问题。

(136)县政府党组于8月4日、8月18日分别召开专题会,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的重要性进行检视检讨,并对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37)8月16日,县政府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重点检视检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修订完善《南靖县政府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有关事项,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明确由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每月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

(138)7月24日-28日,开展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工作大检查,重点查看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共发现问题21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8月30日,县政府党组会组织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0.针对“9个单位超编,部分机构改革分流人员长时间未消化,干部队伍梯队结构不合理”问题。

(139)对超编单位实行单列管理,通过增加编制、自然退休等方式,已完成9个单位超编10人的问题整改,并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

(140)完成对2名因机构改革而超配人员的整改消化,梳理形成全县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计划,严格整改规范,并责成相关人员进行深刻检查。同时,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专项会议上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及涉及交流、回避、试用期、编制管理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县委研究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水平。

(141)扎实开展拟提拔重用晋升储备人选摸底工作,积极储备、选拔一批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并对照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若干措施》指标配备要求,严格落实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确保每年度新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中年轻干部比例不低于15%。目前,已配备女性班子15名、党外领导干部6名、35岁左右班子12名,欠缺指标将于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配备。

(142)结合南靖发展需求,谋划设置一批公务员、事业岗位和卫计、教师岗位用于公开招考,加快培养储备一批急需紧缺专业的年轻干部,有序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截至目前,2023年度新录用的27名公务员、217名事业岗位和卫计、教师已全部入职上岗。

41.针对“对人才外流缺乏有效措施,主导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效果不明显”问题。

(143)深入实施“靖盼您来”人才十大工程,制定印发《南靖县F类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2023年版)》,加快构建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育和支持体系,并举办6场“职引未来,留才南靖”高校毕业生线下专场招聘会,累计发动62家企业参与,提供岗位200个,拟招募1142人,吸引1655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切实为企业引进主导产业人才搭建好服务平台。同时,举办南靖县“汇聚英才·‘靖’享安居”人才政策宣传活动,持续加大主导产业人才政策宣传力度。

(144)印发《关于建立“青年人才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为青年人才在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并完成3家县级人才驿站创建。同时,积极在省市媒体开展人才政策宣传,现已刊发20多条人才工作信息。

42.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45)积极汇编《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任前报告等相关规定,并在县委常委会和全县干部专项工作会议上组织学习。同时,责成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对县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进行批评教育。

(146)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任职不规范干部的问题清单,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要求,通过调整交流、职务职级并行等方式,现已完成11名任职不规范人员的整改消化。

(147)结合干部调整配备工作,已完成对阙建国、陈振林、林为国等3位同志的轮岗交流,并全面摸排全县科级干部任职年限情况,形成岗位空缺和任职同一岗位即将满8年的科级干部工作台账,有序推进任职交流。

43.针对“县交通局党组成员李毅鸿、农业农村局局长简天意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

(148)2020年3月,根据工作需要,县委研究同意土楼党工委书记简天意负责县属国企南靖土楼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县文体旅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李毅鸿负责经理办公会日常工作(两人均未兼职取酬)。该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选举简天意担任董事长,李毅鸿担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巡视期间,我县已责成南靖土楼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3月7日免去简天意同志的县属国企土楼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免去李毅鸿同志的土楼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并完成手续变更工作。同时,责成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对简天意、李毅鸿进行批评教育,并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切实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49)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再摸底、再排查,未发现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44.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入党材料审查不严”问题。

(150)对巡视组抽查的56份档案重新进行专审,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专审表,及时催缴欠缺材料,现专审表已全部填写规范,欠缺材料应缴尽缴。

(151)组织开展干部档案业务培训,并结合2023年干部人事档案零星材料数字化工作,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将干部党籍材料作为专审的重要内容,共补充催缴材料358份,有效提升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45.针对“县委抓基层党建不够有力”问题。

(152)制定《南靖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进一步加强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保障。

(153)9月1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县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切实将支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46.针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开展党建调研次数较少,以及县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抓机关党建不到位”问题。

(154)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结合日常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如,4月18日,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到山城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9月14日,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到龙山镇、金山镇调研基层党建工作。8月4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小山城村开展党建调研工作,并在小山城村召开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切实将党建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

(155)8月29日,县委主要领导对县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县直机关党工委抓紧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召开全县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制定印发《2023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县直机关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整改方案》《县直机关党工委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表》,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47.针对“25家国企未落实党建入章程要求”问题。

(156)责成未落实党建入章程要求的25家国有企业,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党建工作要求明确写入章程,目前已全面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157)印发《南靖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新成立的国企及时将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不断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48.针对“基层党建在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小且逐年下降,党建‘风向标’作用不明显”问题。

(158)在《2023年度南靖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将“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管武装”等相关指标分值,从10分提至20分,总共增加70分,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的绩效考评权重。

(159)修订完善2023年组织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考准考实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建的引领带动作用。

49.针对“党员发展统筹指导不够到位”问题。

(160)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重从教育、卫生、国企等高知群体中筛选发展党员。2023年来,通过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邀请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方式,已新增高知群体入党申请人15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预备党员1名。同时,全面摸排各村(社区)发展党员情况,共查出连续两年(2021-2022)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17个,并建立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储备,目前共有入党申请人23名、入党积极分子26名、预备党员4名。

(161)督促全县各镇(园)建立连续两年(2021-2022)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台账,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目前船场镇船场社区、笔峰村,书洋镇书兴社区,金山镇金峰社区均已各自发展1名预备党员,其余13个村(社区)将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发展党员任务,确保不出现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

50.针对“船场镇龙水村党支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会议记录造假”问题。

(162)督促船场镇成立龙水村整顿工作专班,及时进驻龙水村现场督促开展专项整顿,指导做好巡视整改专题会议、活动场所布置、“三会一课”规范化记录、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等工作。同时,对船场镇龙水村党支部书记简梅恩、支委简勇球进行诫勉,对船场镇组织委员戴天真、组织办干部刘永彬、镇挂钩村领导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吴文玉、挂钩村干部李国富进行谈话提醒,并对该党小组负责人简河水进行立案调查。

(163)7月24日-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工作大检查,重点查看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共发现问题21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要求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确保问题全部找出来、改到位。

51.针对“龙山镇竹溪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成观影感悟会”问题。

(164)督促龙山镇第一时间对竹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对竹溪村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指导竹溪村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指导龙山镇召开“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党务专题培训会”,开展“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村(居)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党务工作高水平开展。

(165)压紧压实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带头对辖区内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强化全过程跟踪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举办村(社区)主干暨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52.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在帮扶企业方面攻坚意识不强”问题。

(166)严格落实《中共南靖县委办公室 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名干部挂百企”益企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县委班子成员挂钩帮扶企业尚未解决的18项问题,以及科处级干部挂钩帮扶企业的36项未解决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定期研究会商、通报进度,目前上述问题均已解决到位。

(167)印发《南靖县关于开展“百名干部挂百企”“五零”服务提升活动的通知》,督促各级挂钩领导深入实地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截至目前,每个季度各挂钩县领导均实现走访企业“零缺位”、服务企业“零距离”、诉求办理“零积压”、解决问题“零推诿”、服务对象“零投诉”。

(168)深入推进“一线看作风、多维识干部”专项行动,选派“一线看作风、多维识干部”作风考核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项目督查检查,全面摸排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差距,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53.针对“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

(169)制定《南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办法》《南靖县深化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全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及相关工作部署会,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并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装过滤净化设施、消毒设备进行补助。2023年以来,枯水期水质合格率已提升到72%,丰水期水质合格率已提升到70%,全年水质合格率71%、处于全市中上水平。同时,继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质合格率。

(170)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建设,全力做好项目报批、设计、招投标、开工等工作,现已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计划2023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54.针对“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171)县委、县政府在综合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全县医疗资源布局,决定将县中医院整体搬迁至县城西部,待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完成后,再将县中医院现址行政划拨给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着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目前,县中医院迁建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专项债资金也已到位,力争2024年年初开工建设。同时,对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急诊室、门诊注射室、中医馆等功能场所进行装修升级,积极改善过渡期的就医环境。

55.针对“田螺坑安置房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且部分已建房屋荒废”问题。

(172)坚持多措并举,加快对已建工程进行结算处置,并对已建工程部分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目前土楼公司已完成消除该项目安全隐患的初步设计方案,正在作进一步深化设计。同时,土楼公司牵头研究已建部分房屋的安置及再利用方案,在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群众认可的作为安置房建设,对群众不认可的由土楼公司提出再利用方案,尽量减少国有资产损失。

(173)9月22日,县委县政府专题召开“全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会”,对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再梳理、再推进,确保全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同时,出台《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办法》,从源头把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关口,深化项目前期工作,避免造成仓促上马、无法实施、频繁调整、效益低下等问题。

56.针对“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74)深化“一线看作风、多维识干部”专项行动,选派455名县直机关干部参与社区防台防汛工作,并组建16支作风考核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项目督查、机关效能检查、防台防汛督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干部实绩表现,推动干部转变作风。

(175)严格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巡视整改,对平时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32名基层干部予以提拔重用晋升,营造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176)严格按照《2023年南靖县“七比一看”实绩补充考评办法》要求,积极兑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考评结果运用政策,在“七比一看”考评排名前列的单位中,提拔晋升5名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同时,综合考虑年龄、岗位、任职年限、任职经历等因素,对191名一贯表现优秀的事业干部和公务员(参公人员)予以晋升职级。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57.针对“县委缺乏对整改‘一抓到底’的韧劲”问题。

(177)对上一轮巡视反馈还未完成整改的8个问题,严格督促各责任部门结合本轮巡视反馈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遗留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还有1个问题(不规范用地现象仍然存在)已基本完成整改。

(178)集中整改期间,先后3次在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听取并研究部署上一轮巡视反馈还未完成整改的8个问题相关工作,严格督促各牵头领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179)积极完善跟踪督查机制,制定《巡视整改专项督查方案》,发挥巡视整改督察联络组作用,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次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50个。

(180)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将十届省委巡视反馈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认真部署开展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倒逼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

58.针对“县纪委监委开展整改‘回头看’力度不够”问题。

(181)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巡视整改督察联络组,持续加强对上一届巡视反馈问题与本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现已向有关单位下发29份《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督促整改问题50个。重点围绕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督促发改部门牵头开展自查自纠,并着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182)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改监督机制,巡视整改督察联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了解等方式,随机抽查部分单位进行“回头看”,并下发7份《巡视整改“回头看”事项通知单》,促进整改落到实处。

(183)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等形式,对整改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问效,目前已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约谈23名相关责任人,推动问题加快整改。

59.针对“巡视成果转化运用不扎实,部分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问题。

(184)强化对行业主管部门规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该项内容作为巡视整改督察联络组的重点督查事项,推动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规章制度。目前,已对该项整治内容开展监督检查1次,并下发《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1份。

(185)严格落实《关于构建打击非法采砂(石)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非法开采、盗采河砂(石)整治工作,2023年来,开展2次联合执法活动共12人次,有效震慑违法采矿、盗采河砂(石)等乱象。

(186)督促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落实非法采砂管理责任,完成对各镇水行政处罚执法的业务培训,并加强对乡镇赋权事项业务的培训指导,确保赋权事项落地见效。

(187)采取县、镇、村三级联合方式,持续加大对非法采矿、盗采河砂(石)等行为的日常巡查打击力度,“河道专管员”常态化每日开展巡查,“河道警长”8月起实行每月一巡查机制,截止2023年9月底,共开展巡查4次,出动警力76人次,未发现非法采矿、盗采河砂(石)违法犯罪行为。

(188)通过宣传日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纪念品的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系统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同时,积极畅通举报渠道,深挖涉河砂、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案件线索,依法追究盗采人员的刑事责任,2023年来共破获非法采矿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6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5人。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南靖县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十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坚定不移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常态长效,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一是适时组织“回头看”。围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既看老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到位,又看整改过程中是否出现新问题,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纸上整改、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防止一巡了之、问题反弹。二是健全机制“补漏洞”。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三是转化成果“增动力”。坚持抓整改与抓发展相统一,进一步将巡视整改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日常工作上,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一是细化整改措施。在三个月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对现有的整改方案进行再细化、再完善,进一步明确长期整改的措施、步骤和目标,确保长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调度部署。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需长期整改问题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长期整改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让巡视整改成为一种常态。三是严化责任落实。坚持一抓到底,持续加强对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坚决杜绝已经“过关”的错误心态,严肃查处因思想松懈而导致问题反弹回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止10月10日,已办结4件4人,对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县管)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人,其他处理3人。

共向南靖县纪委交办信访件28件。截止10月10日,已办结23件25人(移交其他单位处理1件1人,失实了结),正在办理5件5人。其中:查实9件,已党纪处分党员干部2人(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转立案2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7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2人);失实了结14件。其中,处级干部(县管)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0人、其他处理7人。

截止10月10日,南靖县委根据巡视组反馈问题,已办结12件45人,4个问题还在办理中。南靖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3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及以下干部37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其他处理33人;另有9人因涉及其他问题线索需进一步核实,待核实后一并处理。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郑丽珍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南靖县政法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王达楚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简天意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金山镇党委书记陈东山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县残联理事长庄明旭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县荆江发展公司原总经理王勇泉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审批股副股长(主持)林松明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县水政监察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吴水山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南靖县一中教师卢锦彪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侵占罪,对书洋镇枫林村村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简忠福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二)组织处理情况

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县政法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王达楚予以免去政法委副书记职务,调任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三)其他情况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常委、三级调研员王荣溪予以诫勉处理。

因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傅龙川予以诫勉处理。

因履职不力问题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负责人孙嘉松予以诫勉处理。

因履职不力问题对山城镇干部黄旺生予以诫勉处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山城镇政府干部刘翠燕予以诫勉处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县市监局梅林所原所长(已退休)黄森清予以诫勉处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南靖县一中退休教师柯月丽予以诫勉处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山城中心小学教师庄海燕予以诫勉处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南靖二中教师吴南辉予以诫勉处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南靖二中教师李四忠予以诫勉处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书洋镇政府行政工勤人员肖锦川予以诫勉处理。

因违反规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山城镇象溪村原村委会主任沈绍明予以诫勉处理。

因“两违”问题对时任龙山镇涌口村小组长吴尚进予以诫勉处理。

因履职不力问题对时任南坑镇葛竹村民政员赖小彬、现任南坑镇葛竹村民政员赖小环、船场镇坑头村支委黄新跃予以诫勉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7823011;通讯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2号县委巡改办(县委四楼);电子邮箱:njxxgbxcz@163.com。

中共南靖县委

2024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1-26/338445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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