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言廉语 |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近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召开,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下,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强化源头治理。形式主义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建立了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比如,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作出“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规定。这些实招硬招充分体现问题导向,突出源头治理,有助于从根源上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坚持严的总基调不动摇。当前,一些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开展创建示范活动过于随意,违反规定、层层加码提出创建要求,为基层减负主动意识不够强;有的单位超出规格和规模随意召开会议,要求下属单位层层陪会……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找准“病根”,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追着问题改,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切实把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形式主义表象是“做法”问题,根源是“想法”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若干规定》各项规定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对通报的典型问题进行对照检视,主动认领、举一反三、真查实改,一级带着一级改,不断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晋宁区纪委监委 胡凤梅)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jishiping_0824/131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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