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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澄清正名为被诬告者“鼓劲暖心”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知道被举报后,说实话心里感到很憋屈。感谢组织及时核查并为我澄清正名,帮我卸下了思想包袱,让我可以心无旁骛地投入工作……”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屈某某收到澄清正名函后,激动地说道。

  事情还要从一个信访举报说起。不久前,腾冲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一条反映腾冲市人民法院屈某某在执行一宗借贷纠纷案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市纪委监委立即着手开展核查,通过调阅案件资料,与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举报人尹某核实情况等多种方式,查实尹某于2023年8月7日向腾冲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与林某的借贷纠纷及合伙合同纠纷,腾冲市人民法院及时进行了立案执行,但林某账户上查询不到可执行的资产,资金无法执行,市法院及时按照规定将林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人名单。期间,多次传唤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告知情况,均未到场沟通。因对执行程序理解存在偏差,尹某固执地认为是法官对自己的纠纷案件不上心、故意而为之。

  经市纪委监委调查后认定,该举报为不实举报,为维护被举报人合法权益,消除负面影响,近日,该市纪委监委召开澄清会议,为“被诬告者”屈某某澄清正名。澄清正名现场,如今已58岁的屈某某红了眼眶,他说:“作为一名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公正行使权力,为群众做好每一次服务。”

  同时,核查组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告知尹某,向尹某解释了法院的相关执行政策,对尹某不实举报的行为作了批评教育。

  在腾冲市,像这样为实干者撑腰的做法已实现了常态化和规范化。今年以来,腾冲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为2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和1个单位澄清正名,坚决释放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腾冲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腾冲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办法(试行)》,坚持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可能存在的不实举报行为进行仔细甄别,因事制宜选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集中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工作,及时为被诬告的党员干部和单位澄清正名,对诬告者严肃追究责任,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杜加从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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