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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为受到失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了近20年,一直兢兢业业,临近退休受到不实举报,当干部监督室找我谈话时,我的心理负担很重。感谢组织替我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开展工作更有底气更有信心。”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会后,一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今年2月,勐海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收到信访室转办的一件关于反映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超越职权干预装修纠纷的问题线索。随即,干部监督室结合被反映人的工作履历、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廉政档案等材料,第一时间深入分析研判,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仔细甄别反映问题的真伪。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为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调动和保护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勐海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实事求是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方案,以召开会议的方式及时为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使纪检监察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近年来,共为2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同时,注重教育转化,做好关爱回访工作,构建“澄清正名+关爱回访”闭合链条,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常态化跟踪回访。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账,通过一对一解心结,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效果,持续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我们将严管和厚爱的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全过程,结合实际制定了《勐海县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爱暂行办法》。”勐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勐海县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爱暂行办法》包含了谈心谈话、干部家访、干部成长保障等内容,全方位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状态,并因人施策护航干部成长。

  下一步,勐海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发力,有序推进澄清正名和关爱回访工作。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精准滴灌”开展警示教育,搭建平台强化业务比拼,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肖丽平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zuzhijianshe_0410/128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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