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以从严治团凝聚全面从严治党的青春力量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指导11个县(市)出台党建带团建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年度党委巡察工作计划,让党建带团建的巡察细则落实落细,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近日召开的大理州共青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共青团大理州委全面总结2023年度工作,并对2024年度党建带团建及全州共青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部署。
2023年以来,共青团大理州委着力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团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抓实抓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为切入点,聚焦团干部这个关键,突出团员队伍管理从严、抓制度建设从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凝聚青春力量。
“指导7个州直管团组织完成换届,下发新兴领域团建、青年之家建设制度性文件,新建非公团组织65个,乡镇实现青年之家全覆盖,把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聚焦组织建设,共青团大理州委定期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组织建设活力。同时,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团的组织效能,激活团组织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2023年度,重点开展了基层团组织书记抓基层团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落实县(市)级、州属团组织职责履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反馈,指导12县(市)建立“一专一站两联”工作机制,开展“委员-代表-团员青年”扁平化联系路径。
以团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共青团大理州委着力改革完善团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机制,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机制落实,严守选配标准,履行团干部协管职责16人次。扩大选用渠道,从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等为州、县团委遴选青年骨干,县(市)级团委机关工作力量2023年实现每个县(市)至少配备一名挂职或兼职团干部,专、挂、兼相结合的干部配备模式趋于稳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共青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培育和弘扬团内良好政治文化,对各县(市)团委书记、州属团组织开展“一把手”廉政提醒谈话,对团中央、团省委调训7名团县(市)委班子成员、8名“青马学员”开展训前提醒。组织开展县域团干部培训1期覆盖33名专职团干,“青马工程”集中培训1期覆盖各领域青年党员、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100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覆盖66名,有效提升团干部的综合素质。指导各团县(市)委出台团干部考核机制、与组织部建立联合考评机制,考核结果向同级党委反馈,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围绕“为党育人”这个根本任务,抓实团员教育管理。坚持以先进性建设为牵动,不断严格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推优入团制度要求,指导县(市)建立星级团员评定、推优入党制度,从严选树“两红两优”,完善以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完善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对9022个团员发展名额做了科学规划,按照发展团员“十步走”要求,下发《大理州共青团团员发展工作指引》,指导各县(市)制定积分入团机制,提高团员发展质量。对2022年发展团员的7562名团员发展情况进行“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核查、实地调研等线下检查、县级团委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分级提醒谈话问题较多的团组织负责人。转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对违法犯罪共青团员进行团纪处分的办法(试行)》,要求层层宣传学习、层层贯彻落实,从严从实教育管理青年团员,对113名团员及团干部进行了口头提醒教育,开除团籍1人。(艾桂菊 石文龙 || 责任编辑 张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zuzhijianshe_0403/127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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