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以“学”起步 为工作出彩按下“加速键”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新官不理旧账’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应当如何处理?”
“针对此类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已有基础上新增处分规定……”
窗外春意渐浓,屋内气氛热烈。在参加全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视频培训会后,市纪委监委“青年人才学习小组”的几名纪检监察干部在紧张忙碌的工作之余进行着复盘讨论。
开年以来,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市纪委监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等方式,发挥班子成员领学、党支部督学、各部室促学、干部个人主动学的学习联动机制,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学细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满格蓄能”的状态开启新一年的“奋斗模式”。
“聚焦全会报告,我们反复学习、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深化‘清廉普洱’实践路径。”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说,目前正在研究完善“行动+清单”工作机制,化“大战略”为“小切口”,制定“十个行动”年度工作清单。
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即将参加第七轮巡察的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准确把握巡察工作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提升工作质效打牢基础。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各县(区)纪委监委也立足基层实际、创新学习模式,如火如荼地开展着新春纪律教育“必修课”。
“你好,我们想上一堂纪律教育课。”“我们想预约一节党内法规学习课。”为了提升纪律教育的精准性,思茅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清廉思茅”讲堂师资库作用,组建“研究小队”,对新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不同点进行深入解读,并以“点单派学”“上门送教”等方式进行培训学、解析学。
警示教育是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澜沧县纪委监委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打造移动式“清风影院”有机结合,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县级党员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沉浸式”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各乡(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让纪律教育“走新”更“入心”。
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每月一测”、党内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通过“理论学习+跟案实战+巩固提升”的方式,持续推动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着力提升纪法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学习教育是根本。”下一步,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全周期、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实现思想政治、法治思维、业务水平的全面提升。(龚静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zuzhijianshe_0305/127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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