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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学好用好新《条例》 为基层党员干部划明纪律红线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也违反了廉洁纪律。”

  “党员领导干部不仅不能为本人和亲属谋求特殊待遇,也不能为身边工作人员谋求特殊待遇。”……

  近日,在元江县曼来镇党员干部“纪律讲堂”上,镇纪委书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镇村党员干部了解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在哪里、“严”在哪里。

  “这次的授课非常‘解渴’,我将对照新《条例》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守好底线,带领党员干部把我们社区建设得越来越好。”曼来社区党总支书记说道。

  新修订《条例》一经发布,元江县纪委监委随即将其作为深化全县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成立“宣传小分队”,走进机关单位、镇村社区、企业园区,采取开办“流动纪律讲堂”、发放宣传手册、现场释疑解惑等方式,为基层党员干部划明纪律红线。

  线下“面对面”普纪、线上“微平台”宣传。该县纪委监委在“元江党风廉政建设”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媒体平台开设“指尖课堂”,及时推送新修订《条例》原文及相关权威解读文章,用图文、视频等鲜活生动的形式为全县党员干部提供“触手可及”的学习资源。截至目前,开办“流动纪律讲堂”9期、“指尖课堂”6期,教育党员干部1200余人。

  为了让党员干部学懂弄通悟透新修订《条例》,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等为载体,采取专题讲座、分组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对照新旧《条例》,逐条比照研学,在深学细悟中,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当好新修订《条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

  同时,该县纪检监察干部把新修订《条例》的修订处作为贯彻执行的着重点,聚焦“新官不理旧账”“统计造假”“餐饮浪费”等违规违纪情形开展对照检查,把新规定、新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检查、信访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全过程,使纪律成为全县党员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

  “新修订《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比如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了更为细致的规定,这为我们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更为明晰的依据与参考。”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干部围绕新修订《条例》内容,结合正在审理的案件,以新旧对照的方式讨论党员干部违纪情形及量纪尺度的把控,确保做到精准、严格执纪。

  新修订《条例》是加强纪律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部署。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在创新宣传形式、强化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抓实抓细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日用而不觉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卢滢吉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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