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闭环管理做足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感谢组织牵挂回访,被举报后,我一度心灰意冷,还好有你们帮我澄清正名……”今年1月,通海县纪委监委对曾受到错告的村组干部张某进行回访,张某感叹道。
去年3月,通海县杨广镇古城村三组组长张某被举报存在非法强拆村民房屋、违规收取新农村建设“择位费”、村组集体资产资金去向不明等问题。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反映张某的问题并不属实,随后采取会议方式为其澄清正名,并适时对张某进行回访,掌握近期状态,鼓励其重拾信心,在工作中勇建新功。目前,张某已彻底放下思想包袱,干事创业劲头更足了,服务群众也更有底气了。
“青鸟明丹心”,但也怕“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开展澄清正名,既要善始,更要“善终”。近年来,通海县纪委监委积极构建暖心回访、查处诬告、宣传教育工作闭环,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干部受到诬告错告后极易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怠政心理,于是我们建立了跟踪回访机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根据工作需要及被澄清人意愿,澄清正名后,纪检监察干部会对党员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双回访”,不仅还干部清白,鼓励当事人放下思想包袱,而且持续释放组织温度,帮助被举报人重燃工作热情。
扶正必须祛邪。诬告错告让党员干部“寒了心”,挫伤工作积极性。县纪委监委贯彻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恶意诬告陷害严肃查处“双管齐下”的原则,出台“一信双查”联动机制,加强与案管、案审及监督检查部门的沟通协作,把控检举控告环节,准确区分错告、诬告行为,严肃教育处理诬告陷害的实名举报人,及时向受到错告者反馈核实处理结果并安抚情绪。充分运用党纪国法“两把尺子”,健全县纪委监委与信访、网信、公检法等部门互通联动,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没想到捕风捉影地举报他人也有可能触犯法律,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在科技文化“三下乡”的县纪委监委展台前,过往群众与纪检监察干部交谈。县纪委监委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制作漫画、张贴工作流程图、现场答疑解惑、发放《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依法依规检举控告、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近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澄清正名25人2家单位,对2名错告者予以提醒教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诬告陷害线索2件2人。
“我们将加强澄清结果的运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肖希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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