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公平公正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建议进一步扩大专家遴选范围,拓宽选取专家的领域,适当增加海外专家、年轻专家比例。”这是日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召开的评审专家调研座谈会上,一位评审专家就进一步巩固深化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提出的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凝聚专项整治工作合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加强联动部署,共同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工作人员、评审专家、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管理人员等“四方责任主体”意见建议,进一步厘清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促进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公平公正。
“今年以来,调研座谈会已经召开了5场,座谈对象共计60余人。”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分层次、分批次、分类别进行座谈交流,有利于进一步查找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不足和风险隐患,严密制度举措,提升防范效果。
科学基金肩负着支撑推动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光荣使命,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平公正评审,事关创新项目和优秀人才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事关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实际成效。“去年,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和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的共同努力下,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打招呼’‘请托’等不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评审风气明显好转。今年,专项整治工作注重在深化与拓展两方面狠下功夫,防止‘打招呼’问题反弹回潮。”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从开展专项整治到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强化“两个责任”有效联动。“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工作,基金委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缺一不可,没有基金委的主动作为、扎实部署,或缺少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督促落实,专项整治都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为加强对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专项监督促专项整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沿着“正面引导、严明纪法、极限防守、严肃惩戒”的思路,在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具体举措、查办违规案件上不断深化,在监督深度广度上不断拓展,采取一系列新招、实招、硬招,持续释放从严的鲜明信号。
“今年,基金委把严明评审工作纪律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把管用的措施、好用的办法及时总结凝练,固化为制度机制,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统一规定”和“自选动作”,制定了巩固深化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成果工作方案,并将各项要求举措向新转隶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拓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提醒项目申请人和评审专家时刻遵守评审纪律,避免逾越红线。比如,在通讯评审阶段,通讯评审专家要认真阅读有关履职尽责提示与承诺函,并在线作出公正性承诺后方可评审项目;在会议评审阶段,会议主办部门、评审会议现场全程摆放印有相关禁止行为清单的宣传册,间歇期播放相关新媒体作品,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开展专题会商,深入一线督导,定期询问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加强对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还体现在持续强化日常监督上。“我们利用常态化参加基金委党组会、委务会、监督委员会会议以及有关重大事项决策专题会议的时机,围绕巩固深化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在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纪委按照委党组要求,持续创新防范思路,强化评审工作监督,推进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比如,在评审季推送3期评审廉洁提示,深入评审现场开展监督,防范化解项目评审廉政风险,有效保障科学基金项目的公正性。
在严肃惩戒方面,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积极协同有关单位,扎实推进科研诚信联合惩戒。据了解,2023年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将因“打招呼”被处理的人员按规定录入由21个部委、47个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参加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年将在严肃惩戒方面持续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高度重视与“打招呼”相关的举报线索,并对涉及“打招呼”科研不端行为积极调查、严肃处理、以案示警。
为强化震慑,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把查办科研不端案件作为最坚固的后墙。今年以来,截至6月3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收到相关举报474件,均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181名责任人和5家依托单位作出严肃处理。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增强,持续释放敢于亮剑、勇于斗争的鲜明信号。在此过程中,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指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坚持严细深实标准,明确证据规格标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依规有据,确保每一个案件的查处都经得起检验。(记者 韩思宁)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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