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全链条压实责任 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以前这条路排水不畅、路面坑洼,又无路灯,出行很不方便。没想到巡察组来了之后,没多久就开始修路,现在路好走多了!”平南县大坡镇大坡社区居民李大爷高兴地说道。这一变化,正是平南县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关切问题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平南县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建立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成果运用等举措,多管齐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解决整改虚化问题,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该县出台了巡察整改联审联评联督等巡察整改制度机制,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健全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流程,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量化考评,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每轮巡察反馈后,该县成立联合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全程跟踪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和工作建议,形成监督闭环。同时,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见底见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整改成效差的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约谈和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此外,该县还注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制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向县人社、住建等39个县直职能部门发出书记议定事项函、巡察意见书、巡察建议书等52份,督促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解决惠民补贴应发未发、环境卫生脏乱差、农业基础设施破损等问题28个。
十五届县委以来,该县共向222个县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反馈问题3319个,督促整改问题2659个,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93个,挽回经济损失175万元。(平南县委巡察办)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26/gxjjw66cbef11-192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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