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集团:对虚假贸易“零容忍” 促进国企规范经营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要着重盯防资信审核、物资采购、贸易结算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不久前,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向北投集团直属企业广路集团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深化以案促改,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北投广路集团下属公司物资公司原总经理陈某严重职务违法案,是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开展虚假贸易专项整治查处的一起“双罪名”典型案件。经查,陈某在明知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无真实货权流转贸易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决定让物资公司与某商贸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数额巨大。最终,陈某因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个月。
陈某案的查处,体现了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与自治区国资委部署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2022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以案件查办为切入口,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贸易问题,起底问题线索21条,追责问责30人,持续释放对“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问题“零容忍”信号。
坚持系统发力,强化“治”的效能。在查处系列虚假贸易案件后,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及时总结案发规律,查找廉洁风险,通过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召开警示教育约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内控机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同时,扎牢制度笼子,强化“不能腐”的刚性约束,紧盯定政策、做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推动贸易相关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75项,督促领导干部廉洁履职、规范用权。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防”的堤坝。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用身边典型案例鲜活教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涉贸企业重要岗位关键人员旁听陈某案庭审,开展承某案、展某案等4起贸易相关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企意识、合规经营意识。此外,该纪检监察组还多次到开展贸易业务的口岸集团、能源集团等相关直属企业督导检查,督促加强贸易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给企业造成损失风险的违规经营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
“国有企业开展贸易业务具有资金占用量大、货权管控难、交易风险大等特征,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重点关注,持续加大对虚假贸易业务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开展虚假贸易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背后隐藏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案件警示震慑效应,推动企业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健全完善贸易业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北投集团深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08/gxjjw66134380-1895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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