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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算错人生账 醒悟悔已迟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梁文菊,女,1966年10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电厂小学教师;戚墅堰区教育研究室教研员、少先队辅导员;戚墅堰区妇联副主席;戚墅堰区先行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先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戚墅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常州经开区戚墅堰街道党工委书记,副调研员;常州经济开发区四级调研员。

  选择主动投案时,梁文菊57岁,距她正式退休仅剩两年多。算错人生账,必然走错人生路,此时的梁文菊终于算清,贪欲是一笔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后悔账。她的失算人生令人叹息,也让人警醒。

  2023年3月,梁文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常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年7月,梁文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9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梁文菊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防线垮塌,在“围猎”陷阱中坠入深渊

  1984年,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梁文菊聪敏好学、勤奋进取,慢慢从一名小学教师成长为原戚墅堰区教研室教研员、区妇联副主席,成为一名机关干部。她的工作能力和成绩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又在2003年担任先行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那时的她踌躇满志。

  转变发生在2012年。其时,梁文菊被提拔为戚墅堰街道党工委书记,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领导干部一旦手握权力,各种诱惑、算计就会随之而来,如果把持不住,就会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围猎的对象。

  就在这一年,租用街道商铺用于经营饭店的夏某得知梁文菊因病做了手术,借着探望的名义送来5万元“慰问金”。梁文菊知道夏某是希望能通过此举,让街道帮其减免商铺租金,当天傍晚便赶到夏某的饭店将这笔“慰问金”如数退还。到除夕时,夏某再次来到梁文菊家中,送来了一份年菜,其中还另外藏了一份“大餐”——依然是5万元现金。感受到了夏某“诚意”的梁文菊放松了警惕,没有拒绝,收受了第一笔大额现金。自此,命运的轨道开始偏转。

  在这之后,一些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工程老板带着大小不同的“心意”前来找她……这些看似无所求的“馈赠”,背后都是明码标价的利益,他们真正觊觎的是梁文菊手中掌握的权力。面对诱惑,梁文菊没有按捺住贪念,丢掉了党员干部的原则和底线,一步步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

  众多“围猎”者中,某工程建设企业负责人李某与梁文菊的联系最为紧密。自2014年经人介绍与梁文菊相识后,李某陆续承接了戚墅堰街道的几项零星工程,贪心不足的他逐渐萌生起“全包”戚墅堰街道市政工程的“算盘”。2015年开始,每逢端午、中秋和春节,李某都以节礼名义,将装有现金的袋子直接送到梁文菊家中,金额从5万元到30万元不等,直到2021年初梁文菊离开街道党工委书记岗位。梁文菊心知肚明,也“投桃报李”安排李某承接了那几年街道70%的工程。两家人也越走越近,成为“亲戚般的朋友”,李某多次安排两家人一同外出旅游,还多方操持,为梁文菊庆贺50岁生日,梁文菊则在每年春节时给李某孩子压岁钱作为回礼——看似“一家亲”的关系,掩藏不住的是权钱交易的本质。

  办案人员介绍,截至2022年,梁文菊利用“一把手”职权,多次在工程建设、租金收取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现金、购物卡、香烟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3.78万元。对梁文菊而言,一开始面对金钱诱惑时,她也曾推辞不受,但还是在大打感情牌、友谊牌的“温水煮青蛙”式“围猎”中步步沉沦。

  任性用权,把工程当作敛财工具

  戚墅堰街道经济体量小,辖区内无大型企业,重大项目少,资源并不富集,但梁文菊还是找到了权力寻租空间。

  “逐步放松了自我要求,权力欲望不断膨胀,慢慢失去了底线意识,失去了红线警觉。”正如梁文菊在忏悔书中所说,没有大工程,但有小项目。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她并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但总以授意、暗示等方式进行干预,甚至表面按程序决策、背后“暗箱操作”,始终掌握着工程项目发包的最终拍板权。

  结识李某后,梁文菊陆续将街道菜市场改造、社区改造、办公大楼维修等工程交给他承接,河道保洁、泵站维护等一些零星工程也有他的一份。对于要招标的工程,李某往往会找几家单位来“陪衬”,最终结果自然是“花落自家”,而对于那些自己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项目,李某则借用资质来投标。一时间,李某的生意在戚墅堰街道做得风生水起。每当有新的工程,“让小李来看一看”成了梁文菊的口头禅。为了避免非议,梁文菊还将李某不愿承接的一些工程,交给同样与她联系紧密的另一位工程老板奚某。据办案人员统计,2015年至2020年这几年,戚墅堰街道实施的小微工程,绝大部分被李某和奚某垄断。正因为有梁文菊大开“方便之门”,看似严密的招投标环节便异化成了“走流程”,梁文菊也一次次尝到了权力变现带来的“甜头”。

  “我知道他们看中的是我作为书记的话语权,收了他们的钱,我就成了他们赚钱的工具;收了他们的钱,我公正做人的底气就没有了,公道做事的勇气就没有了,还要时时刻刻胆战心惊。”梁文菊虽是心知肚明,但终究没能抵挡住诱惑。

  “纵观梁文菊的腐败轨迹,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贪欲作祟、用权任性。”办案人员介绍,“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需要到市级或区级平台公开招标,为了避免出现‘脱离掌控’的情况,梁文菊通过拆标的方式来逃避公开招标。”

  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些自以为是的小伎俩最终编织成围困自己的囚笼,用权任性,把责任田当成“自留地”,结果只能是作茧自缚。

  心存侥幸,知惧却不知止

  相比办事时的“豪爽”,梁文菊收钱时十分谨慎。她基本上只收现金,收到后也不敢自己存到银行账户,生怕留下蛛丝马迹。在梳理她的银行流水时,办案人员发现,“每当梁文菊有买房、买车等大额支出时,总有一些账户向她进行大额转账。这些人是谁?又为何屡次进行大额转账?是借款还是有其他隐情?”后经查实,这些转账人均为梁文菊的至亲好友,而这些钱则是梁文菊托他们代存的赃款。

  “每次拿到现金后,我会把钱放到床底下,再通过现金支出或者请亲朋好友存入账户之后再转给我,希望可以规避风险。”梁文菊一边是收钱时的肆无忌惮,一边是处置时的坐立不安,将赃款不断“辗转腾挪”。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梁文菊曾多次向夏某退还贿款,但在退还后的当年春节,她便再次收受了对方贿送的现金,反映出贪婪又心虚的心理。”办案人员说。2021年3月,梁文菊即将离开戚墅堰街道党工委书记岗位,夏某想再租用一套戚墅堰街道的商铺,但由于原来的商铺租金还没有交全,街道便拒绝其提出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夏某便到街道哭闹,这可吓坏了本就心虚的梁文菊,担心事情闹大的她立即退还了20万元现金给夏某。可就在随后的2022年和2023年春节,梁文菊仍然像往年一样收受了夏某贿送的现金。

  无独有偶,对于李某贿送的大额现金,梁文菊同样感到“烫手”,她将其中的一百万元长期保存在一张专门开设的银行卡上,以便随时归还撇清干系,她心里也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却又不甘心放弃“进嘴的肥肉”。

  拿了害怕,不拿又不甘心,梁文菊将自己“知惧却不知止”的矛盾心理归结于贪婪和侥幸在作祟:“我对自己犯的错误一直忐忑不安、心慌神乱,只是有时候心存侥幸地自我欺骗,以为可能会逃过惩处。还是贪念太大,以为不会查到老板身上。”在畏惧与侥幸的天平两端,贪念终究占据了上风。

  2020年,梁文菊意识到自己即将离开戚墅堰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岗位。早年她曾借给李某70万元,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当口,她生怕这笔钱打水漂,便借买房之机要了回来。对此,李某颇有怨言:“我给她送了那么多钱,还会差她这点吗?”昔日“朋友”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第一时间化身为“开瓶器”,主动如实交代问题。

  黄粱一梦,主动投案心方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干过违纪违法的事,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2022年,常州市纪委监委收到关于梁文菊收受个体工商户费某8个微信红包共计1600元的举报信。在接到谈话通知后,梁文菊与费某串供,对进行核实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她已经在费某父亲去世时,以吊唁费的名义退还了2000元。常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听取案情分析时,察觉到梁文菊的说辞存在疑点:“时隔两年再退还,而且金额还高于收受数额,这与常理不符啊。”就在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核查的同时,梁文菊早已如惊弓之鸟,一方面联系相关老板退还部分受贿款,并伪造收条订立攻守同盟;另一方面梳理近年来家庭大额开支,编造与亲属的经济往来……

  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办案人员对其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讲纪法讲政策,向其讲清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等政策规定。2023年3月,梁文菊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全额退赃。

  “这段时间我一直担惊受怕,心神不定,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办案人员和我谈话之后,我也私下查过相关的纪法规定,也意识到组织早晚会掌握我的违纪违法事实,与其组织找上门,不如坦白从宽,争取从轻处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相信组织、主动投案。”梁文菊的一席话,道出了她投案前的真实想法。最终,法院认定梁文菊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对其作出从轻处罚。

  贪婪的代价是沉重的。每每谈起家人,梁文菊都泣不成声:“本该是含饴弄孙、享受天伦的时光,如今却身陷囹圄。原来把算好人生七本账的要求挂在嘴上,根本没记在心上,抛在脑后,如今却越算越后悔。”

  畏止祸、足止贪,只算经济账,再精明的算盘也会打得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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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文菊忏悔录(节选)

  2023年3月24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我主动向组织投案,说明了我的犯罪行为。随后常州市纪委监委对我宣布了立案审查调查的决定。

  我对自己犯的错误一直忐忑不安、心慌神乱,只是有时候心存侥幸地自我欺骗,以为可能会逃过惩处,真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留置,对我来说,投案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每天静坐思罪,日夜反思自己怎么会走上这条贪婪之路?怎么能不敬畏法律?怎么一点没有吸取别人的教训?怎么会不收敛、不收手?

  回想曾经的我,从一名小学老师成长为一名副处级干部,得到了组织的培养和领导的信任。在担任戚墅堰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实施老小区改造、道路提档升级等民生工程,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提振老城区发展信心,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工作上干出了一些成绩,但我却丧失了原则和底线。随着职务的上升、经验的积累、年龄的增长,逐步放松了自我要求,“三观”发生了严重偏差,欲望不断膨胀,慢慢失去了底线意识,失去了红线警觉,以为收老板的钱“你知我知”,是不会出事的,从此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

  老板们送钱给我,看中的就是我书记的位置和话语权,就是要我多照应,帮助他们承接工程、减免房租等。收了他们的钱,我就成了他们赚钱的工具;收了他们的钱,我公正做人的底气就没有了,公道做事的勇气就没有了,还要时时刻刻胆战心惊,担心他们出事牵扯到我,又怕又收不了手。

  日日夜夜,我认真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贪念心大,侥幸心理强,把领导的教诲、警示教育的案例教训全抛在脑后,成了一名罪犯,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辜负了领导的信任,辜负了同事的支持。我现在满心的悔恨、满脑的自责、满脸的泪水,还有什么用呢?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本该是含饴弄孙、享受天伦的时光,如今却身陷囹圄。原来把算好人生七本账的要求挂在嘴上,根本没记在心上,抛在脑后,如今却越算越后悔。可是现在再来算这些账又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晚了,世上唯独没有后悔药。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jzcm/11105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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