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委巡视组向区直机关工委编办等6个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12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上旬,自治区党委3个巡视组分别采取“一托二”方式,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编办,自治区党委党校、老干部局,自治区妇联、工商联党组进行了巡视。近期,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各单位巡视意见反馈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听取巡视组汇报后有关指示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视期间,各巡视组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视,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从巡视情况看,被巡视单位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对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到位,督查不够有力,推动解决区直机关党的建设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差距;自身党建工作不扎实,个别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示范表率作用不突出;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意识不强,查办案件程序不够规范;内部监督缺乏有效手段和措施,存在超标准发放津补贴、虚报差旅补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自治区编办领导班子议事程序不够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民主程度不高;履行“两个责任”主动性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检查考核还不够及时到位;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不够经常;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存在以调研成果奖励、记者费等名义发放津补贴问题;干部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签不及时,一些党员干部出入境证件管理不严格。
自治区党委党校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得不好,党建研究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结合实际贯彻中央有关党校工作部署有一定差距;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个别教师为人师表、维护党校荣誉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三公”经费管控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校属企业管理不够正规,内部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洁风险。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方法单一,活动阵地建设滞后;机关党建工作虚化,个别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一些工程建设遗留问题整改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有的房租收入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个别会议开支管控不严,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自治区妇联党组结合实际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党和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明显;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有时存在党政不分现象;协调推进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力度不大,部分项目实施滞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发放稿酬、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有时不够规范,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
自治区工商联党组对下属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够有力,职能发挥不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兼职副主席、副会长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组织活动不经常,有的未按期换届,有的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对一些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掌握、制止和处理不及时;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发放电话费、报销外地培训期间门诊费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扎实,档案管理工作滞后。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6个被巡视党组织高度重视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化认识、严肃纪律,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视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被巡视单位有关负责人作了表态,诚恳接受巡视反馈意见,表示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xxgk/xsgz/jwfk/201704/t20170426_147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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