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舆情 > 正文

408万元的“窟窿”

发布时间:2021-05-20     来源: 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作者:佚名    

  “被告人王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对该区白鹤镇公益性陵园鹤陵园的原负责人王某及原出纳吴某作出如上判决。

  鹤陵园是青浦区白鹤镇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陵园,以较低价格向群众提供殡葬服务。在上一任陵园出纳交接整理财务账目时,新出纳发现408万元公款神秘“失踪”:“账本上明明显示有408万元,为什么陵园银行账户里这些钱却不见了?”

  相关问题线索反映至青浦区纪委监委后,调查组发现,“失踪”资金被分多次转入了一个公司账户,而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正是鹤陵园前任出纳吴某。去年2月,携款潜逃的吴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大部分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原来,2018年底,因为鹤陵园原出纳退休,吴某被陵园时任负责人王某安排为“临时出纳”。“我不懂财务,第一次要发工资时,我去网上查询,看到贷记凭证十几分钟就可以把钱转到外面账户上,我就转了100多万元试了一下。”

  这一“试”,吴某打开了贪欲之门。据交代,他多次私开贷记凭证,将单位公款以工程款名义转至其控制的公司名下,并通过虚列开支、截留现金等方式侵吞公款。在岗不到一年,吴某贪污金额就达408万元。

  没有财务经验的吴某为何会被安排到出纳岗位?在岗期间,吴某贪污数额如此之大,又为何迟迟未被发现?

  “陵园原出纳退休后,镇政府安排的接替人员没有到岗。我想活不能没人干,就安排吴某暂时顶一下。”面对区纪委监委的调查,鹤陵园原负责人王某交代,因为觉得吴某文化程度相对较高,能讲本地话方便开展工作,就直接安排没有财务经验的吴某担任出纳。

  吴某到岗后,王某也未能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不仅违规将单位的财务章和法人章都交给吴某保管,甚至连账目也没有检查过。就这样,吴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将单位变成了满足私欲的“提款机”。直到吴某得知镇里要派人来接管财务工作,知道隐瞒不住罪行,便仓皇携款潜逃。

  “我自己不懂财务知识,也没有采取措施对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我的过错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王某悔恨万分。青浦区纪委监委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玩忽职守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白鹤镇党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镇政府干部给予党纪处分。(通讯员 王玮 朱晨曙)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6575.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