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青海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党建网 作者:佚名
3月14日,2023年度青海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公布。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考核办组织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了2023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省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公布如下:
(一)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西宁市、海东市、果洛州、黄南州,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省红十字会,青海大学26个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评为优秀等次;省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评为一般等次;其余44个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评为良好等次。
(二)绩效考核结果。海南州、玉树州,省委编办、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委党校,省审计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医保局、省体育局、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团省委、省残联,青海师范大学,省税务局、财政部青海监管局、省安全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西宁海关、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省地震局、省邮政管理局,大通县、平安区、民和县、都兰县、同德县、贵南县、刚察县、玉树市、治多县、玛沁县、班玛县、泽库县41个地区和单位绩效评为优秀等次,其余80个地区和单位绩效评为良好等次。
(三)省管干部考核结果。245名省管干部评为优秀等次,608名评为称职等次,5名不确定等次,9名暂不确定等次。
省委省政府希望考核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再接再厉,勇创佳绩。其他地区、单位和领导干部要以优秀为榜样,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取得新成就,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www.qhsdj.gov.cn/html/rdgz/20240315/30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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