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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宝:知识产权保护卫士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物名片

  姓名杜建宝

  单位黑龙江省方正县检察院

  职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

  关键词地理标志商标

  2021年,甘肃、山东等地有企业向黑龙江省方正县检察院、方正大米协会反映,有人恶意抢注“方正匠心”等与“方正大米”地理标志商标近似的商标。为依法保护“方正大米”地理标志商标,办案中,杜建宝会同方正大米协会工作人员收集、整理证据160余份,撰写商标异议申请书6份,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6件近似商标全部作出不予注册决定,有效保护了“方正大米”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

  2023年,侵犯“方正大米”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事件频发,经杜建宝全面调查取证后,该院依法将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企业起诉至法院,不仅追究了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还为方正大米协会挽回经济损失27万余元。

  今年初,杜建宝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该院与方正大米协会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常态化联系机制,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延伸到一线,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方正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凝聚工作合力,杜建宝还推动该院与县大米产业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方正大米”农产品区域品牌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日常联络及舆情通报等工作机制,汇聚“方正大米”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因工作成绩出色,今年4月,杜建宝被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知识产权局、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等七部门评为“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记者韩兵 通讯员张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408/t20240823_6639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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