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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发展,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件影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特举办“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承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协办。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评案例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1月20日—2024年3月8日

  二、精品案例评选的基本要求

  (一)评选要求

  “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是指各地检察机关上一年度(2023年)办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质量效果等符合评选标准、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工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例。

  (二)评选标准

  1.规范性。参评案例符合检察机关办案规范、程序公正,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参评案件所涉法律文书齐备、说理充分、可公开查询。

  2.创新性。参评案例对办案领域、办案机制或者相关理论有创新和突破。参评案例属疑难复杂案件,在释法说理、维护公益、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达到新的高度。

  3.社会影响力。参评案例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媒体的正面宣传,具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参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各单位推荐的精品案例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案例介绍应包括要旨、案情、典型意义等内容(需进行脱密、隐名等规范处理),案例介绍应文字精练,详略得当,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2.通过诉前程序予以解决的案件需要提交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回复函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的相关证明材料。

  3.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的案件需要提交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回复函、起诉书、判决书及执行情况等案件材料。

  4.参评单位提交的材料中可增加办案效果的佐证材料,评选将综合考察文书规范、程序公正、法律适用准确与案件实际办理成效。

  5.填写并提交《“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信息登记表》。表格与评选办法可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官网“法治政府网”、“法治政府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下载。

  四、参评案例材料提交邮箱

  zgzfdx_jcgyssyjjd@163.com

  (提交材料后,申报单位会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若未收到回复请联系主办方。)

  五、联系人

  张浩楠(010)5890283713001962152

  刘洁18600332599

  韩雨珊18213530085

  孙煜铖15621891907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

  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

  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

  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2024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tzgg1/202401/t20240120_6407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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