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_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蔡春源
近年来,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将支持起诉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坚持“案前必会见、案中必调查、案结必先调、案后必跟踪”四必工作法,建立健全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等协作机制,打造“云华工作室”民事检察品牌,助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办理的多起案件被河南省检察院、南阳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广开言路,拓展案源渠道。我院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妇联、民政部门等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移送案件线索52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32件。加强内部协作,建立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多部门形成支持起诉线索移交工作合力。注重调查核实,对申请支持起诉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无法取得的相关证据积极调查核实,协助弱势群体全方位补齐证据。
内外联动,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我院加强刑民衔接,在内部建立刑民协同调查监督机制,健全线索移送、案情通报、联合办案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与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打击虚假诉讼方面的工作共识,推动建立常态化虚假诉讼线索抄送机制,促进信息共享,破解监督难题。多方位协作配合,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定案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研讨,达成共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后,密切关注案件侦办情况,及时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虚假诉讼案件快速取得突破。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排查虚假诉讼案件背后司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实现“一案双查”的监督效果。办理的借助司法拍卖平台销售玉器案、杨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入选省、市典型案例。
化解矛盾,坚持诉源治理。我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案件中将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配套衔接,保民生、促和谐。民事办案团队在办理刘某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时,联合街道、律师等向其子女发律师函、进行诉前调解,既解决了赡养难题,又化解了争议矛盾。强化府检联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办案中注重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小区业主追回被开发商侵占的物业用房;针对县域物业领域存在的问题,与县房产服务中心联合出台物业行业规范运行工作意见,明确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侵害业主、物业公司等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助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针对问题楼盘存在的欠缴人防费、国土出让金等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约谈开发商、询问行政机关、调阅法院执行卷宗等方式督促追缴相关费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llyj/202312/t20231215_6379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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