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质效履职中践行“人民至上”_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崔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关乎司法本质、司法宗旨的核心问题,是检察机关必须坚守的初心和使命。针对基层检察机关在为民司法中存在民生契合度不够高、执法司法不够规范、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不健全等短板弱项,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找准检察工作与司法为民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扛起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使命。
坚持政治思想“铸魂”,提升司法为民的内生动力。检察人员必须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坚定不移把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及时更新检察办案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作为部署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的落脚点,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情实意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对涉民生民利检察工作进行重点立项,精心打造公益诉讼、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检察民生工程。如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坚持服务大局“把舵”,提升司法为民的上下合力。在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上下功夫,在依法能动为民司法上下力气,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抓手,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方面有更多检察担当、更大检察作为。检察长带头走访10余家民营企业,认真办理企业涉法诉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认罪认罚+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的方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常态化运行“检察长+”机制,深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沙地保护、河道治理、补植复绿等工作开展联合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已基本完成整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走访30余家超市、餐饮等经营场所,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家不规范经营场所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主责主业“壮骨”,提升司法为民的履职能力。高质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更大力度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更强担当落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走好检察机关维护民生民利的“赶考路”。一以贯之盯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探索“不起诉+”模式,做实做细不起诉“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持续在化解矛盾纠纷、助推社会治理、传递司法温情三方面发力。聚焦信访申诉案件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综合运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方式,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评议权,积极主动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工作机制,真正把“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今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各类活动2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综合素能“塑形”,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动效力。注重司法规范,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以“案-件比”为核心,以提升监督质效为主线,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制定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将考核内容细化为业绩指标、共性指标、综合评价三部分,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励、职务职级晋升、交流任职等重要依据,以及优化部门职能配置、人员配置、任务分配的重要参考,形成鲜明的责任导向、业绩导向、实干导向,做好各项工作、提升办案质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影响检察队伍建设的难点,结合办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案件评查+业务督察”双体检,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把严管厚爱落在日常、做在经常,推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化、常态化。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llyj/202307/t20230714_6215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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