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24日至25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扩大)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参加读书班并强调,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条例》作了修订,目的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省院班子要率先垂范,逐章逐条学、系统贯通学,切实将党规党纪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
本次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在两天的时间里,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争取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读书班上做了专题辅导。25日下午,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普遍表示,要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形成习惯,不断汲取精神动力、增强政治定力,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指出,修订后的《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真学细照、深查笃行,持续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以务实举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真正以“自身净”确保“自身正”。
会议要求,要严格精准执行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以严管厚爱保障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并督促市县院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机关各党支部和各派出单位党组织都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省院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向纵深发展。
省检察院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各内设机构、院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其他正处长级干部参加开班和结业仪式。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jcyw/202404/t20240429_6441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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