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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向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月17日省检察院召开向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动员大会,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益民宣读《关于开展向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和定期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的通知》。

  

  会议强调:

  感悟模范精神,学习先进事迹,争做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一心为民的新时代检察人

  模范和先进典型就是榜样,是鲜活的价值观、有形的正能量。全省检察人员要学习他们坚守信仰、保持定力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严守纪律、清廉有戒的职业操守,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

  大力培养选树,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先进典型辈出的良好局面

  模范和先进典型具有示范引领、见贤思齐、化风成俗的强大感召力。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评先导向,最大限度地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省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要全面宣传展示,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全省检察机关各条线各层级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例,不断提高检察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其形象深入人心。要落实组织关怀,形成正向激励,让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增强干事创业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让全体检察人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汲取奋进力量,彰显担当作为,奋力推动山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向模范和先进典型学习,重在实践,贵在行动。要把学习先进典型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先进典型与推动山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学习先进典型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改进干部作风结合起来,转化为推动山西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细化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的具体行动。

  

  

  

  “全国模范检察院”壶关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少伟,“全国模范检察官”谢金娜、曹月兰作大会发言。

  省院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省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开至市级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jcyw/202401/t20240118_6257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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