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学林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郑学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2403/t20240318_63539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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