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河北:检察业务+检察技术=办案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日报》刊发报道截图。
图①:大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对辖区子牙河流域生态环境情况进行巡查。刘立敏/摄
图②:河间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取证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及现场演练,检察技术人员向参训检察官演示实操方法。张铁路/摄
图③:阜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检察技术人员,对阜城县霞口镇某河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魏晓/摄
图④:2023年10月26日,河北省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邀请快速检测技术专家现场演示水体取样实操方法。王济/摄
图⑤:平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利用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对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王宏宇/摄
近日,河北省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从该省市县两级检察院近期报送的案例中精选出25件典型案例,编发了第四期《“燕赵山海”公益诉讼检察技术典型案例汇编》,供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据了解,自2023年3月河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来,该院检察信息技术部已累计整理出75件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入选案例涉及快速检测、无人机、大数据模型应用等,进一步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
布局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
2023年5月,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村有一条黑色管道随意排放污水,污染周围土地和地下水体。检察官抵达现场发现,该处污水面积较大,气味难闻。从周边树木大量枯死判断,水体中很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元素。办案检察官向检察技术部门请求快速检测技术协助。检察技术人员立即进行水样采集,将水样送至专业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硫化物、粪大肠杆菌检出量严重超标,苯胺类处于临界状态。“这份水污染检测报告,对寻找污水排放源、确定具体污染指标及污染危害程度具有重要意义。”桥东区检察院检察长袁远光介绍,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了污水排放问题。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在《关于加强检察技术工作全面服务保障“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通知》中,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立足公益诉讼办案需要,做好全方位全流程技术支持保障工作;主动对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快速检测、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在线索收集、分析研判、辅助决策等方面加强协同合作,实现数据全面互通共享,提升专项监督技术含量。
2023年,河北省检察院制定印发《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成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紧密围绕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需求,根据区域资源特点,合理规划实验室布局,有针对性地配备水体、食药、土壤等快速检测设备。目前,河北省已建成以市级检察院为主体的快速检测实验室14个,具备对水质、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环境损害的检测、分析能力,2023年参与办案181件。
无人机参与办案1500余架次
2023年5月,河北省永清县检察院借助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本农田划定大数据平台,发现某村疑似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线索。办案检察官利用高精度成像无人机,从不同高度、视角对占用耕地的面积、分布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和测量,固定证据,记录勘验取证过程,最终确定某村500余亩基本农田被擅自改变用途,耕地耕种层受到破坏,危害粮食安全。据此,永清县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使500余亩农田达到复垦复耕标准。该院举一反三,利用无人机对全县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摸底,累计飞行时间30余小时,拍摄、存储土地利用情况图像600余份,获取案件线索50余条,监督复耕基本农田3000余亩。
“检察机关利用无人机覆盖面广、定位精准、机动性强、高清摄像、图像实时传输等优势,通过挂载设备进行线索发现、证据搜集、现场勘查等活动,能够有效弥补传统调查取证方式的不足,提高办案质效。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出动无人机参与办案1500余架次。”据河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检察机关目前共有无人机199架,持有CAAC执照或AOPA合格证的无人机驾驶员109人。
2023年6月,河北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无人机勘验取证比赛,邀请中国民用航空局专业考官、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河北考试中心教练等担任评委,来自河北各地检察机关的37名选手参加了比赛。比赛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考试出题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对相关从业者要求的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操考试现场设计了水环境污染、非法采矿、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三个采样、拍照、取证场景,主要考察选手实战技能。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来自定兴县检察院的吴宗昌和来自蠡县检察院的李玲获得一等奖,4名选手获得二等奖,6名选手获得三等奖。
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线索8000余条
今年1月24日,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向宽城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推送了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反映该县某饭店空气源热泵运转噪声大,影响附近小区居民休息。办案检察官经现场核查,发现某饭店使用的空气源热泵距离小区居民楼不到10米,站在居民楼下能听到明显的噪声。经现场拍照和录像取证,宽城县检察院与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决定由该局对某饭店提出整改意见。目前,噪声污染问题已得到解决。
“2024年1月以来,我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获取线索15条,经智能化分析研判,立案3件。”宽城县检察院检察长丁红琳告诉记者,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有效破解了基层检察院人员短缺、线索发现难、办案方式滞后等突出问题,不仅能让线索“自动上门”,大数据辅助办案也提升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为推动检察业务与检察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河北省检察院以“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为牵引,历时8个多月,于2023年12月28日建成贯通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该平台着力打造智能研判辅助办案、类案监督模型超市、燕赵山海专项监督、办案质效综合分析、融合通信指挥调度五个应用场景,实现了四个预期目标——让线索“自动上门”,使案件“浮出水面”,为办案“赋能增效”,助决策“耳聪目明”。
“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启用,是河北公益诉讼检察发展历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喜事,标志着我省数字检察工作迈入新阶段。”在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三级检察院同时启用仪式上,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董开军说。
据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能够大规模、多样化采集微博、论坛、贴吧、短视频、自媒体等互联网数据,对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数据,深度挖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等方面检察数据,通过不断优化算法,让批量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呈现出来。该平台还内嵌了成案指数体系,能自动对案源类型、案发时间、涉及区域、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危害后果、舆情风险等进行分析研判,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筛选出来。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推送案件线索8060条,检察机关从中立案598件。
“没想到检察院有千里眼”
“这片林子位置偏僻,我以为把砂石料藏到这里不会被发现,没想到检察院还有无人机这个千里眼。”在河北省沽源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固体废物占用林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违法行为人懊悔地表示。
“准备,起飞!”2023年6月,随着检察官一声口令,无人机飞离地面,高度不断抬升。通过无人机搭载的高清摄像头,检察官在监视设备上看到,S242省道南侧林地中堆积着大量固体废物。经现场勘查,检察官确定固体废物占用林地4215.88平方米。“这么多石料运到林地,一定会留下车辙,咱们顺着车辙看能不能找到来源。”技术人员操控无人机降低了飞行高度,利用高清摄像头反复寻找,终于在固体废物东侧发现两道车辙,再追踪车辙直到其在一处土豆窖附近消失。
收回无人机,检察官到土豆窖周边走访。附近村民均表示,林地内的固体废物是此前挖土豆窖时堆砌的。办案人员通过无人机拍摄图片21张,拍摄视频2个,全面固定了证据。随后,沽源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林地固体废物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与沽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商后,检察官再次启用无人机,探查林地固体废物是否有就近处理的可能,最终发现固体废物堆放处西侧5公里处有一个废弃的砂石料坑。经初步测量,林地固体废物体量与废弃砂石料坑体积相当。为控制成本,沽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用固体废物修复废弃矿坑的处理方案,累计清理固体废物107车、1600余吨,修复废弃砂石料坑2000余立方米。
近日,沽源县检察院对涉案林地进行“回头看”,通过无人机航拍确认固体废料已清运完毕,林地恢复原貌。“检察工作现代化离不开科技和监督手段的现代化,无人机辅助模式为检察办案装上了‘能力之翼’。”沽源县检察院检察长董静说。(刘晓明)
大数据模型发现水库违法建筑
“临城县检察院构建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督促拆除侵占水库20年的违法建筑,凝聚起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共识与合力。”近日,在河北省临城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推进座谈会上,该县水务局负责人这样介绍。
临城县水资源丰富,有大、中、小型水库共19座,地表水储量5000万立方米。2023年6月,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临城县检察院聚焦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建立水源地保护法律监督模型,运用该模型发现16座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形成线索分析报告20份,监督成案6件。
“通过运用水源地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我们发现某水库范围内有违建的围墙。”办案检察官介绍,检察技术人员利用GIS技术将水库位置转化为坐标信息,读取坐标点位置信息,接入高清卫星影像,识别水库范围内是否建设有水上长廊、水中小岛等违规项目,再结合舆情库有关信息进行分析、比对、碰撞,就可以精准挖掘各类涉水源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违建围墙长度是多少?”临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委托该院检察技术部门进行勘查,该院检察技术部门向邢台市检察院请求调度无人机航拍及技术支持。2023年7月,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会同办案检察官一起实地踏勘,结合水库地形、水域面积、水库管护范围等规划无人机航拍路线,利用无人机航拍固定水库范围内违建证据。经测绘,违建围墙长518.69米。
临城县检察院依法向某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某镇政府虽按期回复,但检察官回访发现水库违建并未完全拆除。2023年8月,临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期间,临城县检察院多次向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与河(湖)长办、某镇政府深入沟通,最终推动违建全部拆除。目前,该院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杜娴娟)
被污染的土壤和水体已达标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本pH值和盐分已经恢复到正常值。”“COD测定仪实验数据也出来了,水样COD值和总磷含量达标。”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检察生态环境实验室内工作繁忙,技术人员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整改结果进行了检测,确认经过3个月治理,被污染环境已恢复如初。
2023年10月,抚宁区检察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抓取到案件线索,该线索显示某水产品加工作坊将污水直排入河,将废弃扇贝壳随意堆放,导致现场蝇虫满天、恶臭难忍。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土壤和污水进行取样检测,随后又对全区水产品加工产业进行全面排查。
检察官调查了解到,抚宁区各乡镇均有不同规模的水产品加工作坊,其中绝大多数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工车间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道、沟渠、渗水井中。检察人员对各加工作坊的废弃贝壳堆放点位、加工棚内下方点位的土壤以及水产品加工排放的污水均进行了快速检测,发现土壤样本pH值、盐分过高,水样COD值和总磷含量超标等问题。
锁定证据后,抚宁区检察院与周边沿海区县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加强海产品初加工环境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围绕海产品在原料运输、初加工、仓储及废弃物堆放过程中造成的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建立线索移送、协作调查、会商研判、信息互通等机制。
同时,抚宁区检察院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废水处置机制,确保水产品加工生产符合环保要求。职能部门立即响应,依法关停了一批污染严重且拒绝整改的水产品加工作坊,引导其他水产品加工户改变生产模式,建设车间防渗漏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置废水清运台账,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朱桀)
执法记录仪录下取证全过程
“这次回访,主要是听取你们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说心里话,一开始对检察院办案还有些抵触,可没想到你们介入后,变电站接入市政管网的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2月1日,在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分公司(下称“邯郸供电分公司”)会议室,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刘丽梅与邯郸供电分公司办公室的王主任深入交流。
2023年5月的一天,刘丽梅接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举报,称某变电站使用无证自备井取水,涉嫌偷逃水资源费(税)。刘丽梅立即带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展开调查,发现辖区共有3个隶属于邯郸供电分公司的变电站院内有自备井,且未取得水利部门许可,未缴纳水资源费和水资源税,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该案调查取证前,办案检察官与检察技术人员共同制定取证方案,决定对变电站非法采用地下水情况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调查取证全过程。同时,鉴于自备井在室外,地貌情况复杂,技术人员运用无人机对非法采水现场进行了多角度拍摄。2023年7月,在该案公开听证会上,检察技术人员利用多媒体出示了执法记录仪记录、无人机航拍视频等证据。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当场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
因行政机关未按时回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检察官再次到三个变电站调查,发现仅一所变电站将自备井封闭。2023年10月,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开庭时,检察技术人员以庭审可视化示证方式,配合检察官展示视频、图像证据。案件审理期间,行政机关全部关停无证自备井,责令变电站将用水接入市政管网并缴纳水资源税。2023年11月,检察机关依法撤回起诉。
截至2023年底,邯郸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件,联合行政机关推进问题整改,逐步关停全市40余座自备井。(宋艳)
用卫星地图排查“非粮化”耕地
“卫星图样数据显示,涉案的‘非农化’‘非粮化’基本农田已全部整改,达到复垦复种标准,请到现场进一步核查。”“收到,我们马上去现场。”近日,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通过电话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进行沟通。
时间回到2023年4月。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枣强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辖区某村南侧213乡道以北,有近百亩农田被种植了绿化苗木,农田一侧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形同虚设。听取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汇报后,该院检察长任荣要求进一步核查线索。
涉案地块面积大、地形复杂,检察技术人员利用卫星地图查看周边环境,全面掌握了耕地破坏情况。随后,枣强县检察院决定在全县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11个乡镇进行全面摸底,并邀请自然资源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根据无人机航拍获得的资料,办案人员共排查出“非粮化”耕地7720.98亩,其中基本农田5184.53亩,一般耕地2536.45亩。
2023年6月,枣强县检察院召开耕地保护“听证+磋商”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担任听证员,自然资源部门和11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检察官出示了通过定位系统、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取证技术获得的相关证据及技术辅助材料,就问题整改与各方进行磋商。同年9月,在检察机关推动下,枣强县政府召开抓实耕地保护专题会议。
截至目前,枣强县自然资源部门和11个乡镇政府均已向检察机关回复整改情况。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重新核实卫星遥感图斑,发现被绿化苗木占用的基本农田已经复耕,一排排冬小麦长势良好。(马涛)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2/t20240228_6317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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