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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山西省检察院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以铁纪律抓整改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通报山西省委对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文晓平等6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参加私企老板宴请娱乐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深刻反思作风建设中的疏漏,认真研究下一步整改措施,以此为戒,重塑形象。

  该省检察院党组认为,在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反对“四风”的形势下,个别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参加私企老板宴请娱乐,严重损害了山西检察机关乃至全国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该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建立强班子、锻造硬队伍、严明铁纪律、倡导好作风为目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杨司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吸取教训,卧薪尝胆,以实际行动进一步集聚司法公正的正能量,重新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重塑山西检察机关的积极形象。

  杨司指出,这起案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省检察机关必须深入举一反三,坚决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一,严肃教育。以此案为反面教材,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纪律整顿活动,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查纠“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检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第二,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政委“四个一律”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个严禁”》。对于严重败坏检察机关形象的害群之马,实行零容忍,依法依纪彻查严处,绝不姑息,绝不袒护,绝不手软。第三,严格监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9月12日,该省检察院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到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相符合的场所活动;严禁参与与自己职务、职责相关的宴请;严禁在社会上耍特权、逞威风、寻衅滋事;严禁公权私用,损害检察机关形象。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309/t20130918_12060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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