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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驱散社区矫正人员心灵的阴霾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被适用缓刑的李某回家后一直郁郁寡欢,犯罪的阴霾一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山西省平顺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监督检查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时,发现了李某的“纠结”,并通过“33541”监督模式对他进行帮教,终于使他回归了正常的生活。

  2011年11月,32岁的李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1年底,平顺县检察院监所检察干警在对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时,了解到李某思想消沉、情绪低落。按照该院社区矫正“33541”监督模式要求,监所检察干警们来到李某家,与其家人详谈,同时与其所在辖区的司法所所长、协管的派出所民警、帮教小组及其本人见面,了解详细情况。此后,干警们又多次到李某家家访,对其进行开导,鼓励他参加由平顺县综治委牵头、检察院参与建立的社区矫正人员培训基地的培训,从心理、思想、技能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终于,李某渐渐从阴影中走出来了。

  近年来,平顺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把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创立了“33541”监督模式,具体为三监督、三结合、五见面、四必做、一延伸。

  三监督是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要注重事前监督,抓好事中监督,加强事后监督;三结合即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五见面即与负责协管的派出所民警见面、与其监管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见面、与社区矫正人员本人见面、与社区矫正人员家属见面、与其监管帮教小组成员见面;四必做即社区矫正人员在心理上有困惑必帮、生活上有困难必帮、就业有障碍必帮、通过自主创业发家致富的必宣传表扬;一延伸即延伸检察职能,呼吁社会各界伸出援手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今年以来,该院已通过该模式对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帮教。该县近三年来无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因生活困难而重新犯罪,还涌现出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刘某等一批勤劳致富能手,真正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309/t20130917_1205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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