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隰县检察院开通微信群传播正能量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上级精神,进一步提高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近日,隰县检察院开通了单位内部的微信群,并出台了《隰县人民检察院微信群管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明确了人员范围、发表内容、注意事项、奖惩机制,有效加强了微信群的规范管理。通过开通微信群,该院为传播正能量、加强干警间学习互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此举对充实干警生活、提高干警素质、促进检察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309/t20130917_12058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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