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山西:一年制定规范性文件53件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马倩如)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了解到,一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或者单独制定规范性文件53件,诉讼监督长效工作机制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据介绍,2010年5月27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一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为了保障《决定》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或者单独制定规范性文件53件。
这53件文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在全面总结政法机关共同促进诉讼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山西省检察院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出台《关于在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规定》等4个规范性文件,针对诉讼监督工作在立案、侦查、批捕及民行执行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构建各政法机关之间既协作配合又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检察机关内部执法机制。该院制定了《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的意见》、《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规则》等9个规范性文件。三是健全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保障机制。该院制定了《检察经费保障办法》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以推进诉讼监督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9/t20110927_725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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