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冲业绩,金店主管成洗钱“帮凶”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通过中间人用诈骗款购买黄金,再倒手转卖的“刷金”法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洗钱的新手段,部分金店工作人员为了冲业绩,成为洗钱犯罪的“帮凶”。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15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某金店销售主管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2023年9月的一天,李某接到新认识的朋友张某(在逃)打来的电话,说要介绍一名客户到她的店里买10万元的金条。李某欣喜不已,马上安排销售人员准备等量金条。客户到店后,她按照张某的要求,用该客户的银行卡刷出10万元,但没有将金条交给该客户,而是在事后交给了张某。
一笔订单帮助李某完成了当月业绩,没想到这样的“好事”第二天又发生在她身上。张某又介绍了一名客户,以同样的方式购买了价值8万余元的黄金。
同年9月22日,当地公安机关通过反诈大数据平台发现该金店异常交易线索,遂立案侦查。今年1月25日,金牛区检察院受邀依法提前介入。
检察官经过全面梳理相关证据后认为,李某对参与洗钱可能并非毫不知情,便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通过对李某的讯问挖出了隐藏在看似正常交易背后的秘密。
“我身为主管,平日业绩压力较大,这一笔10万元的订单能立马帮我完成当月业绩,我想着就这么一两次,交易完成后也都把聊天记录删除了,认为应该不会出事。”李某交代说。原来,李某感觉张某购买黄金的方式十分奇怪,加上之前受过反诈宣传教育,认为其中肯定有问题,但她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帮助诈骗团伙完成了两次“刷金”洗钱,甚至在第二次交易时,面对民警的上门调查,她隐瞒了相关事实,并在民警走后将黄金交给了张某,她从两次洗钱中获利1000元。
为了锁定李某协助诈骗团伙购买黄金洗白赃款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再次提出补充侦查方向。公安机关通过恢复并调取被删除的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信息,同时询问多名证人,完善了证据链条。6月5日,金牛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
“办案不是目的,预防才是关键。”为避免有人通过金店再次出现“刷金”洗钱的情况,7月16日,该院检察官主动联系涉案金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体检服务。同时,检察官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在辖区金店销售端口堵住“刷金”洗钱通道。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8/t20240827_1654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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