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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山西:持刀伤情敌 男子自残嫁祸死者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陈称自己的匕首,是因为受李的恐吓才购买的,可事实是,李并没有伤害陈。

  男子姓陈,今年21岁,山西汾西人。

  几年前,陈在技校学习时,认识了女孩小丽。此后,因感情问题小丽选择到太原打工,陈与小丽就此分手。今年7月初,陈来太原打工时偶遇小丽,面对昔日女友,陈旧情复发,决定再次追求已有新男友的小丽。“我已经有新男友了,咱们算了吧。”对于陈的表白,小丽并不同意。可对于如此结果,陈并不死心。

  今年7月12日晚8点,陈拨通小丽现任男友李的电话,相约两人见面,好好谈谈三人之间的关系。电话中,“前男友”陈有点叫板的意思,现任男友李自然同意立即见面。当晚,两人如约到达了前北屯村东街见面。

  两位情敌的交谈,自然充满着火药味。仅仅谈了十多分钟,陈与李便发生了激烈争吵,随后,陈从右侧裤子口袋掏出水果刀捅向李。见李倒地后,陈仓皇逃离现场。

  案发后,陈持刀找到了女友小丽,再次表白遭拒后,一怒之下将刺伤李的匕首,捅进了自己大腿里。“我腿上的伤,是李捅的,他先捅我,我才捅的他。”得知李因失血过多死亡后,在公安阶段的首次询问笔录中,陈如此交代了自己的腿上的刀伤。

  但谎言终究是谎言。因大量证据自相矛盾,陈的谎言很快被戳穿。在后来的口供中,陈如实交代了自己持刀伤人后,又自残嫁祸他人的做法。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陈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记者 辛戈 郭卫艳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8/t20110809_589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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