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朔州怀仁检察院下乡住村服务“三农”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下乡住村活动以来,朔州怀仁县检察院转变执法理念、改变执法作风,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怀着对群众的真挚情感,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把群众看作“自家人”,健全完善服务“三农”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树立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释法说理为农村和谐稳定保驾
着眼维稳,检察官们办案中全面推行释法说理和案件答复工作,扩大案件听证的适用范围,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做好群众法律咨询服务、心理矫正帮助及矛盾排查调处等工作,开展检察长接待、接待服务月、检调对接等活动,检察官带案巡访,现场处理问题,把涉检涉法信访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南家堡村的光棍汉老陈因买卖祖坟地与其侄儿发生争执,被侄儿殴打了一顿。后其侄儿又找来几个人,逼其写了5000元的欠条,隔三差五地来催要欠款。老陈一肚子的委屈无处诉说,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鉴于此案系家庭内部矛盾,且缺少构罪要件,该院受理审查并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后依法作出不捕决定。
一听说,检察院作了不捕决定,老陈害怕侄儿再次祸害自己,就多次来院反映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案件承办人专程赴南家堡村,就该案的不批准逮捕进行释法说理。检察官经与村委会调查并走访该村上了年纪的人,同时查看有关原始记载,了解到老陈买卖的祖坟地非老王独有,而是与其侄儿共同所有。老陈无权单独处置。老陈与其侄儿因为坟地的事,谁也不让步,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必然会引发越级访或重大刑事案件。检察官多次找老陈及其侄儿谈话,对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慑之以法,老陈答应作出让步,给侄儿一部分钱。同时,检察官又及时与南家堡村委会取得联系,以村委调解的方式将此事妥善调解,老陈叔侄握手言和。
普法宣传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护航
下乡进村期间,检察院在两个联系点南家堡村和韭畦村设立了普法宣传联络点,并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大篷车”等方式,既参与纠纷调解又提供司法帮助,把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和党的关心送给人民群众。该院广泛收集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制作涉及民生内容100问宣传小册子。向这两个村的群众发放《惠民政策》小册子1000份,受教育群众3000多人。
韭畦村是一个以农为主的村,集体经济薄弱,产业结构单一,农民生产生活相对落后贫穷。作为基层联系点,检察长梁海萍认为扶贫先扶智、扶智首学法。于是她在下乡住村期间,把发放宣传资料、给群众讲法律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与群众座谈,深入村民家中等多种方式,宣讲法律,使之真正入心入脑,并在互动中增进了感情,也明白了检察机关的职能。
此后,检察官们多次深入南家堡、韭畦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详细查看两村村委建设情况,仔细询问农民春耕秋收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了解社会治安、涉农检察和生产经营状况。深入困难家庭,不仅送去白面、大米,同时与困难群众亲切交谈,鼓励其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坚定信心,辛勤劳动,尽快脱贫致富。为了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该院还多方协调,准备为韭畦村的变压器进行扩容改造,当村民听说要为他们安装高压变压器时,韭畦村男女老少拍手称赞,都说这下增产增收有望了。
访贫问寒为困难群众送“温暖”
南家堡村正在上学的曹某,其父早逝,一直由其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现在曹某的生活、学习相当困难,但她的学习成绩很优秀。了解这些情况后,检察院主动与县劳动局、民政局及其所在乡镇联系,为曹某办理了“低保”手续,并为其爷爷奶奶办理了“五保”手续,同时院党组规定以干警捐款等方式,每年为她资助生活费2000元,解决了她生活、学习的后顾之忧。
仅下乡住村活动以来,怀仁检察官们充分发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同时,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农民生活生产状况以及存在和遇到的困难,积极为困难群众排扰解难,切实为农村、农民送法律、送温暖、送服务。来源山西新闻网朔州频道)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8/t20110809_5890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检察日报]山西:公诉业务尖子实战练兵
- >>下一篇: [正义网]山西特大杀人伪装矿难骗取赔偿金案主犯8人获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