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山西:重点查办六类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26日,山西省检察机关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根据山西当前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转变侦查观念、侦查模式、讯问方法和侦查组织形式,突出查办六类职务犯罪案件。
一是突出查办煤焦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把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煤焦业务牟取暴利;利用投资合作、矿业权出让托管转移瓜分国有资产等作为查办的重点。二是突出查办损害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之便,对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突出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招生考试、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侵权犯罪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四是突出查办危害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土地征用、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救灾、公益事业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是突出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大要案件,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的案件;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严重干扰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的案件。六是突出查办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011/t20101101_4608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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