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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聚焦刑事司法改革和刑诉法修改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12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在开幕会上作了《论诉讼监督与程序公正》的专题报告。

柯汉民在专题报告中指出,诉讼监督是权力制约理论在诉讼程序中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措施。他强调,诉讼监督与程序公正要统一于诉讼规律、统一于司法公正、统一于人权保障。

柯汉民强调,在诉讼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应当遵循依法监督原则、适度监督原则、有效监督原则。依法监督原则要求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方式和程序进行监督。适度监督原则要求检察机关进行诉讼监督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选择适当的监督方式,兼顾诉讼效率,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了提高诉讼监督的有效性,检察机关应当增强发现诉讼中违法犯罪情况的能力,推进诉讼监督程序的完善。同时强化监督措施,通过立法完善诉讼监督的手段和法律监督的范围。

柯汉民指出,检察机关要重点加强对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及暴力取证、强制性侦查措施、滥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对抗诉案件审判活动、死刑案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等审判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违法监管活动,超期羁押等刑罚执行活动重要环节的监督。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作了有关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的报告。山西省常委、政法委书记杜玉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等到会并致辞。据悉,本届刑诉法年会会议主题是“进一步深化刑事司法改革,推进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约250名理论界学者与实务界代表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与山西省检察院联合主办。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011/t20101101_4609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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