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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丨多元化救助又添“心”成员 铁岭检察联合心理咨询机构吹散孩子心中“阴霾”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武叔叔,快看看我长高了吗?上次您送我的衣服,现在穿正好。”

  

  “天渐凉,我们带来了新棉衣,快试试。”

  

  “朱叔叔,我的足球技术又进步啦,谢谢您为我加油打气!”

  

  “叔叔,我最近在认真学习,我的计算机梦想就快实现啦,叔叔……”

  

  

  

  时隔五个月,检察官们再次来到辽宁省光明学校,看望3名帮扶孩子。这次与以往不同的是,铁岭市检察院首次携手铁岭市阳光泊恩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走进校园,共同呵护儿童“心”健康。同时,第六检察部党支部检察干警与未检检察官们为孩子们送去棉衣和法律安全知识书籍,使孩子们感受到浓浓的暖意。

  

  

  

  心理咨询师通过与3名帮扶孩子聊天谈心、做心灵图卡游戏等专业心理疗法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打开心扉、疏导内心不安情绪、治愈心灵的创伤。在专业的引导下,孩子们抒发了内心想法,也表达了他们对党和国家给予的政策关怀感恩之情。孩子们表示,检察官叔叔、阿姨们的关爱与帮助,使自己渐渐打开心结,走出心理“雾霾”,学校老师们的悉心照顾也让自己体会到了家的温暖,今后会更加用功读书回馈社会,不辜负大家的厚爱。心理疏导结束后,心理咨询师向学校老师及检察官们提供了可行性建议,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心理问题发生。

  

  随后,心理咨询师们以“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为主题为辽宁省光明学校的同学们开展一期心理健康教育团体活动。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自我调节身心健康的能力和与人沟通互动的社会能力,以及高逆商的良好心理素质。进行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遵守法治预防违法犯罪的心理建设教育,培养孩子阳光正确的优良的品格。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全民健康,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铁岭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未成年人救助模式,一方面强化内部协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未检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为未成年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妇联、教育、共青团等单位沟通协作,建立“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心理咨询”工作模式,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关怀开展综合帮扶,护航其健康成长。铁岭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借助“外脑”引入心理咨询机构参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与铁岭市阳光泊恩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共同签订了《开展心理咨询参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服务协议》,将社会心理服务从司法救助延伸至控告、申诉等多个领域,使其与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在化解矛盾纠纷、挽救因案致贫、返贫家庭的重要作用,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引导因受犯罪侵害造成心理重创的被救助人重拾生活信心。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11/t20231106_60090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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