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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丨市政协委员走进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点赞”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10日下午,葫芦岛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洪军,市政协副主席韩庆春一行11人,到葫芦岛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视察。本次视察以实地参观、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

  

  

  

  视察组一行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的陪同下,参观了该院未检多功能办案区,实地了解未成年人询问室、讯问室、心理关护室、多功能检察室等场所设置及心理沙盘、心理疏导仪、沙发玩具等设施用品配备情况。在参观期间,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成立“晴天•未检工作室”情况的介绍。为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市检察院拟成立未检品牌工作室,并已完成名称征集、选定及未检LOGO设计等工作,计划于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举行揭牌仪式。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观看了由市检察院拍摄的检察宣传片,并对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参与视察的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负责同志、市政协社科界委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孙洪军主席对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通过开展法治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着重提升在校师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实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是着力加强隐性问题线索的发现能力,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中可能存在的监护不到位、抚养费追索困难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妥善处理。

  

  

  

  郇义海检察长表示,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视察工作为契机,认真汇总整理与会委员的意见建议,能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召开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曹宝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桂芝,主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赵洪梅全程陪同视察组开展视察工作。

  

  来源丨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魏晓静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jsjd/202305/t20230526_4153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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