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铁东丨多元化纠纷化解“解薪酬”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谢谢检察机关,多亏了你们才能拿到工资……”难题解决后,被欠薪人芦某对承办检察官深表感激。近日,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听证+和解”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方式,成功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促成和解。
2022年5月,芦某应聘至鞍山某环保公司后,被委派至安徽省芜湖市从事电焊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日380元。自今年3月起,该公司拖欠芦某工资共计13300元。芦某分别向工作地及该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机关提出劳动仲裁,因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两地劳动仲裁部门均未受理。今年5月,芦某向鞍山市铁东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鉴于案件涉及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情形,芦某又缺少立案的基本材料,铁东区法院依据与铁东区检察院共同会签的《关于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铁东区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梳理,了解到芦某符合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条件,可以通过支持起诉为他提供程序保障。但诉讼只是手段,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环节,芦某作为外地人,需要定期往返鞍山与其住所地之间,诉讼成本会大大增加。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检察官多次找到欠薪方鞍山某环保公司负责人,了解到其对欠薪事实无异议,为确保芦某的诉求尽快实现,铁东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线上同步直播的公开听证会。会上,申请人芦某就讨薪的过程及申请支持起诉的理由充分发表意见后,鞍山某环保公司负责人对拖欠工资的事实承认,但提出公司经营存在困难,导致工人工资无法按时发放。最终,在各方努力下,鞍山某环保公司当场通过现金及转账的方式将拖欠芦某的工资足额支付,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6/t20230625_41949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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