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丨这场研讨会 聚焦水环境检察公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水润民心,泽被万物。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沈阳市检察院以“守护你的美是我们的责任”为主题,组织召开了水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深化拓展“检察长+河长”协作模式,凝聚合力构建全市河流跨区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检察力量。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为,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管理首席专家张志敏,以及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代表,市人大、市水务局、河长办等相关单位领导,市、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律师协会、公益志愿者及各界来宾130人参加活动。
会议指出,水环境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辽宁检察机关以水环境治理为切入点,与内蒙古、吉林两省区建立辽河全流域检察监督协作机制;与河北、天津、山东三省检察机关形成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把“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和以提高全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坚持全省联动、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在助力美丽辽宁、幸福辽宁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提升环境质量,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标志着协同推进沈阳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将从法治层面为沈阳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新思路、创造新经验。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构建以人民群众为根本主体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要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问题,以更高站位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注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同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促进形成全社会公益保护大格局。
会上,沈阳市检察院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新闻发布,同时发布了5个水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近年来,沈阳检察机关将水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等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内容进行部署推进,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岸线保护等突出问题,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9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0件,为服务保障河湖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为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同,沈阳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先后6次向市委、市人大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深化协作配合,与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共同开启“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扩大公众参与,聘请社会各类人士200余名担任沈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员,邀请231名志愿者注册“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着力构建“多方参与、共享共治”的公益保护新格局。
会上,沈阳市各基层检察院共同签署《加强河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承诺书》,庄重承诺: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为建设山青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沈阳、幸福沈阳贡献检察力量!”。
6名来自行政、院校、司法、协会代表结合自身理论与实务经验,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主题发言,探讨水环境保护的前沿问题和先进观点。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管理首席专家张志敏表示:检察机关要明确水环境监管对象与监管要素,厘清水污染处理设施安全风险监管职责与水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可从行政机关执法案例入手,了解行政机关执法全链条,从而与行政机关协同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方兴未艾、前景广阔。沈阳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中,努力打造水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沈阳品牌”,守护沈阳碧水清流,改善河湖流域人居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沈阳、为辽宁早日实现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6/t20230607_41709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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