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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服务(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服务(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服务(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SS-2024-545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服务(第二次)。

  3.采购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预算资金1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总所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总所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原件或盖鲜章的扫描件)。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4年7月15日09:00至2024年7月1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使用手册。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

  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0:30--2024年7月25日11:00。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7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1号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8658139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电子邮件:2844136766@qq.com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tzgg/tztg/202407/t20240715_65632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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