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丨真正把党和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解民忧、纾民困”中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俺们最无助的时候,检察院忙前忙后为俺们积极争取救助,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现在过节又来送温暖,一直记挂着我们,真的是太感谢了!”面对回访的检察干警,一位司法救助对象动情地说。
2022年以来,庄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总结为民办实事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打造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多方协同帮扶的司法救助共同体,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解民忧、纾民困”中。截至目前,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救助对象中8人为农民工,3人为未成年人,广泛传递检察温暖,有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社会影响力。
转变理念
精准助力脱贫攻坚
面对大部分救助对象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不强、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不了解,主动申请救助少等实际,庄河市检察院积极转变工作理念,积极开展“依职权主动救助”,主动联系拟救助对象并进行资格核实,明确告知申请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依规作出司法救助的决定,提升了工作主动性。
与此同时,该院把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重点,着力在帮助生活困难群众摆脱困境上发挥积极作用。在办理7位高龄当事人司法救助案时,检察干警深入社区、村屯逐人逐户了解情况,多方走访,核实老人们的生活困境后,本着“早一天送上救助金,就能早一点解决他们燃眉之急”的信念,在司法救助金划拨到位的当日,办案检察干警一天奔赴3地为7人送去了司法救助金,践行了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工作宗旨。
“单打”变“联动”
汇聚救助合力
庄河市检察院扭转就案办案思维,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主动深挖案源,拓宽司法救助视野。基于辖区内主动申请救助人员较少的实际情况,采用内外联动方式探索司法救助案源。
对内,在本院各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需要救助的对象并及时进行沟通、移交材料、分析研判,通过职能互补,进一步增强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及时性和精准性;
对外,加强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拓宽司法救助来源渠道,确保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纳入救助视野,真正做到“应救尽救”。如,自2022年以来有11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系在与法院工作交流中获取。
此外,根据被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该院还充分利用“检察+网格”工作机制,积极与属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村干部、网格员对救助对象加以关注,强化与扶贫办、民政、人社、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向以上机构移送社会救助线索,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回访,研究制定多元化救助方案,推动落实综合救助帮扶措施,形成救助合力。
持续帮扶关注
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
该院始终坚持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办案与做好群众工作有机融合的实践载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增进党建工作与司法救助工作交融互促、良性互动,深化司法救助效果。
在办理某件司法救助案中,该院第一党支部作为司法救助帮扶联系支部,对救助对象进行定期回访,为其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并在回访现场开展“平安养老、反对欺凌”“养老诈骗”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增强了老年人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我们尤其注重对‘实质性化解’理念的落实,结合‘检察+网格’机制,探索在办案中做好检察为民的‘必答题’,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满足感。”该院司法救助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
在检察机关“进社区入网格”过程中,进一步做好送法进村(社区)工作,讲好检察司法救助故事。通过案例、面对面答疑等方式走近群众身边,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该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全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救助精准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向检察机关递交申请,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
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彰显检察机关为民情怀。下一步,庄河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化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等举措,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持续巩固提升工作质效,把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做深、做实,用心、用情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2/t20230228_4023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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