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检察蓝”让家庭过期药品有“家”可归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尽快破解过期药品回收难题,石屏县检察院遂向药品监管部门发送磋商函并开展磋商,经磋商达成了一致意见。药品监管部门于3月16日授牌“一心堂”在石屏县范围内人口相对集中的四家药店即一心堂湖滨路店、焕文路店、西正街店、宝秀镇店作为家庭过期药品的指定回收点,在石屏县官方宣传平台“魅力石屏”上对过期药品的危害和回收、安全用药问题进行了宣传,并在全县范围内发放《过期药品回收倡议书》,积极呼吁过期药品规范回收、处置。
目前,“一心堂”药店利用每月1号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并采取发放代金券的方式鼓励市民积极交回过期药品。截至4月29日,四个回收点共回收过期药品310盒,100余人参与到活动中。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石屏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督促行政机关凝聚工作合力,引导群众按需购药、科学设置回收点,构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长效体系,守护好百姓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2405/t20240510_6456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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