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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保明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云南省德宏州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保明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保明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保明顺利用担任曲靖市政府副秘书长,马龙县委副书记、县长,宣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fb/zwfzajxxfb/202405/t20240510_64562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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