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场评审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2023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场评审活动在省检察院举办。来自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河源、梅州、江门、湛江、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单位同志现场展示,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专家受邀出席点评。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文艾出席活动并作总结讲话。
202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推动解决检察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司法、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普遍性、共同性、行业性、区域性的深层次问题,制发了1658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地方治理工作贡献了检察智慧。2024年3月,省检察院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工作。经初审、各业务处室复审,共从各地市级院推荐的63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中评选出15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15位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制发过程、文书亮点、督促措施、落实效果、典型意义等内容,以PPT、书面材料、现场讲述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作了展示汇报。入围检察建议覆盖“四大检察”,不仅涉及农药物管理、电信网络诈骗、道路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光伏违章建筑等重点领域,也涉及快递员骑行资质、商事登记制度、文物市场监管、无人民宿管理、地理标志保护等新兴业态,抓住了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充分彰显了广东省检察机关在推进完善社会治理、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部分负责同志代表
华南理工大学张友好教授、广东工业大学房亚明教授、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副处长谭伟、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副处长李玲等专家从政治站位、问题建议、督促落实、文书质量、现场评审五个维度对入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现场评分,并分别从选题、名称、问题、建议、整改、跟进落实等方面对入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了全方位评析,既总结了检察建议发挥的积极作用、呈现出的亮点特点,又从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角度提出了问题和不足,并从理论、实践多维度提出了专业性强、指导意义实的建议。
黄文艾对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推动改进社会治理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黄文艾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将检察建议工作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格局。各级院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要亲自抓,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意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加强检察建议研究,多出检察建议法律监督模型、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二要因地制宜,擦亮广东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品牌。要树立“社会治理问题在哪,检察建议监督到哪”的办案理念,准确把握“四大检察”不同职能特征,结合各地的社会治理工作重点,聚焦各自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区域性问题,通过办理一案,促进一类、一片、一域问题的解决。注重在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省检察院部署的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醉驾治理、盗窃治理等专项行动中加强调研,努力挖掘涉企和涉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案件,盗窃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生态自然环境、个人信息保护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采用“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大数据+检察建议”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三要树立精品意识,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效。要持续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综合施策不断提高检察建议质量,通过拓展监督办案链条,强化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高“韧性”,推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力争培育出一批高质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品。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tpjj/202405/t20240529_64881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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