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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役军人家属因事故陷入生活困境,军地检察机关联手“破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军地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军属杨某一次性获得赔偿款,摆脱了生活困境。

  林某是海军某部现役军人,一年前,其母亲杨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没有拿到赔偿款,失去了重体力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

  事故发生时,林某远在海外执行任务。

  “远水救不了近火”。林某内心十分焦急,只好求助肇庆市怀集县的法律援助机构。肇庆市怀集司法行政机关将该案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

  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去年5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出台相关落实方案。

  依托良好的军地协作工作机制,怀集县检察院逐级向对林某部队负有职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事检察院通报。两院联合受理审查,迅速组成联合办案组,制定调查计划,梳理全案经过、调查相关事实。

  

  

  

  经审查,2023年8月,林某母亲杨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未成年肇事人林某甲驾驶的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杨某倒地受伤,腰椎、耻骨等多处部位骨折,双肺出现创伤性湿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林某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事故发生后,林某甲及其法定监护人一直未支付任何赔偿。杨某不仅自己借款垫付了医疗费,还因后遗症导致无法从事粗重工作。

  “孩子正在部队服役,我本不想让他分心。”面对眼下的困境,一向“报喜不报忧”的杨某无奈选择向儿子求助。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杨某家庭经济困难,诉讼能力弱,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申请支持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于是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支持杨某向怀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肇事人及其监护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了解到,肇事方生活也不富足,无力完全履行赔偿责任。为此,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基础上,联合法院、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进行多次释法说理和现场调解。最终,杨某一次性获得赔偿款。

  

  

  

  考虑到杨某的获赔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怀集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同时,军地检察机关促成当地军分区、县政府对杨某及时帮扶并送上慰问金,共同帮助林某、杨某的家庭摆脱困境。

  三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办理了16件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申诉案件,审查后启动监督程序9件,有力维护了国防、军事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助力广大官兵安心扎根军营、全身心投入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mtbb/202408/t20240801_65911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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