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省检察院举办醉酒型危险驾驶办案指引同堂培训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办理,省检察院在对十年来醉酒型危险驾驶类案件办理情况深入调研基础上,针对发现的血样提取、储存、送检、鉴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省公安厅会商制定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以下简称《办案指引》)。为实质发挥《办案指引》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切实提升办案质效,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法制总队举办同堂培训,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干警以及公安法制、交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约500人以视频方式参加培训。

  

  省检察院负责起草《办案指引》的检察官从案例剖析、取证程序、条文规范等多个角度,对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审查起诉中存在的多发性问题、法律适用争议焦点、证据审查重点内容等问题做了全面梳理,并对《办案指引》中规定的工作方法和取证要求进行了细致解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法制支队负责人从强化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规范查处的角度,对《办案指引》的背景、意义和取证要点,以及查究酒驾“八个一律”“八项注意”等具体工作要求进行了讲解。

  此次培训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检警沟通交流,促进侦诉司法理念同步更新,推动在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等方面凝聚共识、同向发力。下一步,将进一步实质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畅通检警协作渠道,推动双方在协作配合中促规范、同提升,共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以更高质量的履职,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小案”,更有力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dyjcb/51684.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