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议 推动提升全省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14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对省检察院起草的《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进行会商研究,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共同提升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量和监督质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28号文件和省委《若干措施》,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办好危险驾驶罪等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省检察院在对十年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拟与省公安厅共同会签下发,规范类案办理、提升类案质效。《办案指引》经过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多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别由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下发全省征求意见后,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针对双方未达成共识的部分问题,召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法制部门相关负责人、办案指引起草人、基层一线交通警察、公安机关鉴定人员和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双方秉持共同构建刑事诉讼“大控方”工作格局,形成依法打击犯罪强大合力的理念,逐条会商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最终达成共识。
此次会议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的具体举措,《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会签下发全省执行后,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召集全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一线办案人员进行同堂培训,对《办案指引》进行专门解读,共同促进醉酒型危险驾驶执法司法规范化、法治化运行,优质高效履行刑事诉讼职能,为坚定不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做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dyjcb/4985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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