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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15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在省公安厅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正式建立省级层面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启动运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台本、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强出席揭牌仪式,共同签署《青海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并致辞。

  

  

  台本副检察长指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使命,推进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完善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有益探索和务实之举,是贯彻落实中央28号文件和省委《若干措施》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意见,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的有力举措和重要抓手。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在统一思想认识,更新执法理念上有新提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大意义,不断更新执法司法理念,能动履职,与公安机关在共同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要在推动实质运行,发挥平台作用上有新举措。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各环节中的协作配合,通过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提前介入、业务研判通报、联合挂牌督办、同堂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实质化开展工作,推动双方业务共商、队伍共建、理念共融。要在提升监督效能,实现双赢共赢上有新成效。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推动实现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双提升”,共同构建起刑事诉讼“大控方”的工作格局,形成依法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强副厅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挂牌标志着检警协作配合迈入了新阶段,必将在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执法监督效能、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新的巨大作用。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上再上新台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真正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项执法活动中,奋力在新征程中展现青海公安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要在勤于躬身奉法、维护正义上展现新作为。执法办案警种部门要以检警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不懈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以执法办案质量、监督能力水平的提高。三要在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合力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及配套制度。以案件信息研判共享和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为基础,不断丰富拓展办公室在刑事政策研究、执法制度制定、检警同堂培训、疑难案件会商、专项案件评查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共同携手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揭牌仪式后,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了办公室职责及办公室成员,并就实质化开展办公室工作进行了探讨。截止目前,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已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56个,实现了全省三级全覆盖。借助这一平台,检察机关将与公安机关共同携手、全面开启全省检警协作的新篇章,共同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法治化运行,优质高效履行刑事诉讼职能,为坚定不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dyjcb/4726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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