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强基础 以案代训提素质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实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各项举措,提升职检人员出庭履职能力,近日,省检察院组织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部分职检人员观摩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原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5年9月期间,被告人郭继庄,先后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利息减免、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要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773万余元。
法庭调查环节,两名公诉人围绕庭审争议焦点对被告人郭继庄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讯问,围绕每一起受贿行为的谋利事项和收受贿赂情节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两名公诉人从犯罪事实认定、法律责任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和回应。
庭审结束后,大家一直认为出庭公诉人准备充分、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整个庭审中展现了公诉人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庭审技巧和出色的应变能力。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办案能力,以过硬的本领在每一个庭审案件中展现职检人员的风采。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dsjcb/4546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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