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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聚焦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质特色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检察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持续优化我省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省检察院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24年3月至12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明确五项具体措施。一是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聚焦我省热贡文化、藏毯、青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柴达木枸杞、湟源陈醋、青稞酒、畜牧产品等青海优质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领域,依法惩治民生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等机制作用,强化立案监督工作;二是认真开展知识产权民事专项监督,开展中藏医疗产品、方法、特色疗法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畅通民事监督案件来源,拓展监督服务范围;三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专项监督,重点加强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生效行政裁判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和注册商标保护领域的侵权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监管职责,保证有机农畜产品质量,原产地标准落实,地理标志名符其实;四是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依托法定领域,聚焦我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传统文化、民间艺术等重点领域,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的路径;五是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加强对电影、图书、音乐等传统领域著作权保护,聚焦计算机软件、数字版权、文化创意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重点问题,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

  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全省各级院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要推进综合履职,协同健全完善机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检察履职中自觉做到“三个延伸”提升办案质效的实施意见》,在职权范围内运用多种检察职能延伸服务,助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需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系统能力建设,统筹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知识产权融合发展,落实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刑事协同保护衔接机制,持续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三要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制发典型案例、发布普法宣传片等方式,及时宣传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dsijcb/5767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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