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院发布2023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发布《2023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全面介绍2023年青海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积极融入地方治理、回应群众关切等工作情况。
《白皮书》指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积极以检察履职助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切实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切入点、发力点,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共开展巡回检察95次,摸排案件线索377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5件。会同省水利厅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更好服务黄河青海流域绿色发展,通过办案督促整治违规取水12处,清理河道内各类固体废物300余吨,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7.3万元。深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助力改善野牦牛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存环境,促进野牦牛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种群资源持续恢复增长,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4件,法院判决盗猎野牦牛不法分子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4.5万余元。
《白皮书》显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05件,同比增长31.4%;立案3119件,同比增长36.3%;发出检察建议1736件,同比增长21.1%。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60处,督促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698.9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93.5亩,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700余万元,督促整治无证经营、未办理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商户180余户,督促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948.2万余元,督促追回被套取和冒领的社保资金134.8万余元,督促保护、收回其他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1237.5万余元。
《白皮书》强调,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积极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机制的衔接配合,认真办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黄河青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的公益诉讼案件,不断建立健全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助推形成覆盖重要生态系统、江河源头、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的自然保护地网络,切实以检察履职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dqjcb/5726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