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赛”之我谈②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知不足而奋进
马珉,女,中共党员,现任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先后荣获第八届宁夏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全区公诉标兵”“优秀论辩奖”、第三届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全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先进个人”、中卫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公诉人论辩赛“最佳辩手”、中卫市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等殊荣,并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23年11月28日,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圆满落幕,我有幸作为宁夏的参赛选手之一参加此次比赛,虽然很遗憾未能获得名次,但是通过这三个多月的备赛和参赛,让我获益匪浅。梳理来看,我有以下几点感受。
正视差距与不足。与重庆选手相比较,宁夏选手在实力上存在差距。在备赛前期,我们跟着重庆选手的脚步,早晨七点半背诵法条、文章,到八点半吃早餐,九点进入学习模式,直至晚上十一点下自习。周五按照业务笔试模式进行全真模拟,晚上就答题情况进行交流,对考题中的重难点进行分析。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逐渐能够和重庆选手进行探讨,也能够在课堂上发表个人观点了。回顾这段心路历程,我觉得勇于直面差距,将压力转变为动力,会让我们更快的成长。
用“新木桶原理”备赛。此次比赛有四项考试内容,包括策论、业务笔试、业务答辩、论辩赛。三个月的备赛期,如果不进行有侧重的复习,显然时间是不足的。我们的复习计划是以业务笔试为重点,通过《十大业务教材》《实务刑法评注》等书籍对刑法理论进行系统性学习,并对许多不常见的罪名进行了“扫盲”。之后,通过不断刷模拟题进行强化巩固。在对刑法理论知识进行梳理过程中,我们有了搭建案例模型的思路,对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犯罪、职务犯罪等涉及罪名多、情形复杂的犯罪类型进行归纳,对刑事案例的分析有了很大帮助。
比赛重心在实务。这次比赛最大的特点是将实务性贯穿全程,整体围绕“高质效办案”来考察选手的综合能力。整场笔试下来,我最大的感受是题量大、采分点细,而这正是检察官日常办案能力的试金石。之后的业务答辩、模拟法庭论辩均围绕当前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实务问题和争议进行设置,相较于考察理论功底,更加突出的是对检察官的办案思维和能力的考验。
不断自我更新知识系统,锤炼办案能力。这次比赛反映出最高检对于业务竞赛的态度是重实务,想要选拔出的优秀公诉人是会办案、能写作、善表达的复合型人才。在理论基础牢固的前提下,熟练掌握刑事检察实务是核心竞争力。而这项能力的提升,就需要转变办案理念,将功夫下在平时。一要重视政策理念的学习,领悟领导讲话精神,及时掌握最高检的工作要求,用司法理念指引实践办案。二要将办案看作赛场。树立平时就是赛场的观念,以备赛的视角去审查案件,从案件事实的归纳总结、罪名辨析、法律监督等多环节着手,训练多维度思考案件的能力。三要重视出庭能力提升,改变重审查案卷轻出庭公诉的理念,认真准备出庭文书。四要发挥能动性。在案件办理前明确方向一步步培育案例,下好培育指导性案例先手棋。
以阶梯式培养提升综合水平。培训期间,我们了解到重庆对于优秀公诉人的培养是阶梯式的,上一届的优秀公诉人作为下一届的教练,总结参赛经验,形成一套系统的复习方案来培养新一届选手。同时,对于选手的培养也是长期性的,选取三名陪练学员,这三名学员将是下一届优公赛的重点培养对象,通过这种长期的培养来提升选手的综合能力。另外,注重以赛促学,除律师论辩赛外,与高校进行合作交流,一方面邀请高校教授在检察系统进行授课,实现常态化培训;另一方面与高校辩论队进行比赛,充分利用高校资源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
比赛虽已结束,但学习没有终点。回归工作岗位后,我将继续以赶考的心态主动学习,将所学所悟转化为履职办案能力,运用到检察工作中,不断练好内功。我也愿意成为星星之火,将自己的所感所悟分享给大家,为刑事检察工作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光和热。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dwjs/202401/t20240119_827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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