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凝心聚力砥砺奋进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调研,并与江苏三级检察机关干警座谈。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常州9月27日电(记者王治国卢志坚见习记者史兆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9月27日在江苏检察机关调研。他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曹建明与江苏常州检察干警有着深厚的感情。担任检察长十年来,他一直将常州作为基层联系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又一直把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作为基层联系院。他始终牵挂联系点发展,坚持每年通过调研、参加民主生活会或与主要负责同志谈心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传递组织关心。27日上午,一走进新北区检察院,曹建明便与大家一一握手、嘘寒问暖。在听取常州、新北两级院工作汇报后,他动情地说,你们的每一点进步和成绩,我都为之高兴;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都牵挂在心,认真思考研究。他希望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更多的“常州经验”“新北经验”,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认真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狠抓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实,形成了不少司法改革的“江苏经验”。特别是严格员额检察官进退标准,坚持“入额必须办案、不办案就退额”,对员额检察官既充分授权又强化管理,有力保证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推进。调研期间,曹建明对江苏改革思路和举措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江苏检察机关继续高举改革旗帜,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不断增强改革整体效能,确保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调研期间,曹建明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是全国检察机关必须肩负起的重大政治任务。
曹建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以发展着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要保持战略定力,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曹建明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要增强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全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要坚决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有效管控社会风险。
曹建明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大论断,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公益保护实效。
曹建明要求,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坚持不懈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要保持力度不减、工作不断,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要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发现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改革。要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切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履行好职责任务提供思想组织保障。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陪同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709/t20170928_207368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曹建明: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益司法保护制度
- >>下一篇: 孟建柱:不断提高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能力水平